第A2版:公民态度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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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2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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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有尊严的人 构建有尊严的公共生活

  吴志明

  1月25日,在离春节还不到一周的时候,32岁的志愿者朱治平撒手人寰。这名在宁波北仑霞浦街道开早餐店,志愿服务时间超过2000小时,累计献血达18400毫升的热心青年,在刚回到老家陪爸妈吃过一顿晚饭后,突然离开了人世。

  朱治平虽然走了,他的感人事迹却令人无法忘却。两天来,人民网、搜狐网、凤凰网、新华网等20多家国内新闻网站和论坛相继转发了他的事迹,网友们纷纷表示敬意。(今日《东南商报》05版) 

  朱治平走了,他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32岁。

  他实在是太累了,他终于可以安安静静地休息了。

  他是一名普通志愿者,却在志愿服务的道路上走出华丽的姿势。他把休息的时间都用在了志愿服务上,他无偿献出的鲜血足够自己换血三回……这姿势华丽得令人心酸,其间的每一步都成为社会的精神财富。他用短暂的生命时光,书写了一个顶天立地的“人”字。

  他是一个真正的勇者。他的勇,不仅表现在生前累计献血18400毫升,9年志愿服务超过2000小时,还体现在人生价值观上———在冷漠主义的波浪之中,他没有顺流而下,而是逆水行舟。在历史这面摄录机里,他的影像就像一只自由之蝶,光洁且绚丽。

  他是一个有尊严的公民。他伫立于脚下的这片土地建构自己的理想,并朴实守望。在这片或不完美的土地上,有人习惯于解构,有人沉湎于抱怨,他却和同道一起,以行动肩起责任,成为积极的建设者。就像网友说的:“2000多小时的服务,折算下来就是百天,没有一定的境界是难以坚持的,他理应受到人们的尊重和怀念。”

  现代公民社会应该是一个有尊严的社会,不仅指个人存在的尊严,也包括群体公共生活的尊严。正是无数像朱治平这样乐于助人的公民,让这座城市不再是几百上千万人一起孤独生活的地方,让我们的社会稳定又有活力,具公序又备良俗,让我们的公共生活安宁且美好。

  现代公民社会讲究“个人”理念,此“个人”,固然应强调人的个别性和个体权利,却不应把自己或他人当作孤立的原子。在大多由陌生人组成的城市里,人需要群体感、认同感,而群体感、认同感,只能藉由有凝聚力的公共生活方式产生,朱治平正是无数“凝血”因子中的一员。像他这样的善者,以一己之力福泽加乎他人,让城市不再仅仅是我们居住的地方,更成为我们灵魂的家园。

  每个人都希望存活于一个良善社会,但社会之良善,不等于个体自顾自的“良善”的总和,必须是一种集体考量。有什么样的群体,就有什么样的共识,或者说,有什么样的共识,就有什么样的群体。一堆坚硬的沙子建不起坚固的堡垒,社会应是由具有公共意识的公民成员所构成的有机整体。倘若人们相互冷漠,甚至欺骗、伤害,对公共事务麻木冷淡,这样的群体怎么具备认同感,这样的公共生活谈何尊严?没有公共生活的尊严,个人权利尚且难以保障,又怎么可能受尊重?

  社会的进步,固然需要法制的健全,但也离不开普通人的努力;慈善的伟业,固然需要惊天的壮举,但也离不开朱治平这样润物细无声的日常付出。今天,我们心中千万盏蜡烛为朱治平而燃,不应仅仅是悼念朱治平,沉湎于哀痛,更要燃起希望,愿人人有赤子之心,让春风吹拂处,他人亦能惬意。

  长歌当哭,远望当归,朱治平已去,他的人性之荣光长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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