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公民态度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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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2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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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孩子就是最好的节操

  新出台的四川泸州市《中小学安全行为“十不准”》中,除了包含“不准在放学路上逗留、打玩、乘坐无载人资质的车辆”等常规内容外,第六条规定“不准别人触摸自己的私密部位”让部分网友大呼“雷人”,有网友表示“节操掉一地”,不大好给孩子作出恰当的解释。

  (2月19日《华西都市报》) 

  作为小学生安全防范的提示,“不准别人触摸自己的私密部位”没有什么问题。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当前国内多次出现未成年人受到性侵犯的案例,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性教育缺失导致儿童安全防范意识不强。

  如果借鉴国外的经验,在安全守则中增加“保护私密部位”的条款,同样并非什么哗众取宠行为。比如英国儿童十大宣言第三条是“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摸”,其中心意思跟“不准别人触摸自己的私密部位”异曲同工。何以在国外已经实施多年的守则条款,移植于国内就会“节操掉一地”?

  孩子的理解能力不比成人,性教育应该直接明了。“不准别人触摸自己的私密部位”的表达其实比较隐晦,如果在实践过程中,结合生理和性教育课程,再详细加以解释和说明,相信能够达到“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摸”同样的意义。不过,这些都可以在实践中改善,而不应质疑行为动机,并给予道德上的指责和方式上的反对。

  孩子安全重于泰山,相比于语言表达的精准与否,学校正视风险所在,并力求于落实自身的管理、教育责任,才是最好的“节操”。漠视了这个基本前提,一切吹毛求疵的道德洁癖与语言洁癖,以及望文生义的过度联想,才真正是“节操掉了一地”。

  堂吉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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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