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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1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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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无病幼儿吃药是谁“病”了

  漫画 朱慧卿

  陕西省宋庆龄基金会下属的枫韵幼儿园被曝在未告知家长的情况下,长期给园内幼儿集体服用抗病毒药物“病毒灵”。不少孩子被发现存在头晕、腿疼、肚子疼等相同症状,引发众多家长的强烈不满。

  目前,幼儿园法定代表人、园长、保健室负责人已被警方控制,涉事药品已被封存送检。

  (今日《东南商报》14版) 

  这是一起骇人听闻的事件。尽管过去有关幼儿园的丑闻不少,但似乎没有这起事件恶劣。其一,该幼儿园私自给无病幼儿吃药,且吃出了普遍性药物反应;其二,影响面广,给小、中、大班的孩子集体服用“病毒灵”;其三,持续时间长,幼儿园承认近3年都给孩子吃过药,实际时间或许更长。

  笔者也是一位幼儿家长,孩子正上幼儿园,特别能理解枫韵幼儿园幼儿家长对这一事件的愤怒。现在家庭多是一个孩子,虽然不一定要孩子赢在起跑线上,但在孩子健康问题上丝毫不敢马虎,这是底线。没有想到,该幼儿园竟然瞒着家长长期给无病幼儿吃药,那么,这究竟是谁“病”了呢?

  显然,首先是这所丧失良知的幼儿园“病”了。尽管幼儿教育目前还没有纳入义务教育范畴,但由于幼儿教育是启蒙教育,其重要性一点不亚于中小学教育。这起事件中的幼儿园,由于挂在陕西省宋庆龄基金会下面,所以被家长格外重视。然而,“病毒灵”事件让家长把这所幼儿园和“黑心幼儿园”画上了等号。

  之所以被称为“黑心幼儿园”,是因为家长认为幼儿园给孩子吃药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出勤,避免退托费,即为了经济利益,因为幼儿缺勤一天,园方就要向家长退还一天的费用,超过十天缺勤,就要退一半的托费。

  其次,是当地教育部门“病”了。如果早检查、早发现,显然,不会出现今天这样的结果。教育主管部门早就颁发了《幼儿园工作规程》、《民办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规,如果当地教育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监督各个幼儿园落实相关法规,恐怕不会出现“病毒灵”事件。应该说,当地教育部门是失职的。

  再者,当地卫生及医药监管部门也“病”了。一方面,“病毒灵”是处方药,而该幼儿园却能随意买到。另一方面,该幼儿园保健医生持有的是外地医师资格证,在当地没有开处方药的资质;还有家长反映,幼儿园的保健医生并没有医师资格证,只有一个保健证书。这么多问题说明,对药品和医师的监管都不到位。

  当然,家长们也需要反思,对幼儿园的监督是否到位,平时与孩子的沟通是否深入。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幼儿园应有家长委员会。如果这所幼儿园也有家长委员会,说明对幼儿园的监督不够。家长们也该好好反思了,爱孩子,必须从与孩子深入沟通、监督幼儿园做起。

  另外,国家有关方面也需要反思,如果把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发生在民办幼儿园的各种丑闻应该会减少。

  张海英 

  观点纵深

  “集体吃药”比暴力虐童更具隐蔽性

  给无病的孩子吃处方药,而且长达3年之久,令人不禁心惊肉跳:这哪里是一家幼儿园,简直是个“药品试验室”,孩子们都成了检验药品副作用的“小白鼠”,身体健康无辜受到摧残。幼儿园本该是给孩子开启心智,让他们健康成长的摇篮,如今却成为一个险象环生的场所。

  事实上,我国对处方药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处方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第十四条规定:“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对照上述规定,幼儿园的保健医生显然不具备开处方药的资质;幼儿园乱开药,特别是让孩子们乱吃药,已涉嫌违法。

  近年来,幼儿园虐童事件频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然而,一旦幼儿园发生虐童事件,很容易发现,并得到及时处置,避免孩子继续受到伤害。相比之下,幼儿园给无病孩子集体吃处方药,极具隐蔽性,且对孩子身体的损害,既具隐蔽性,又具群体性,更不易及时发现。事实上,吃处方药的危害性,已经在许多孩子身上得到了体现,如长期便秘、肚子疼、腿疼、出汗、食欲不振等。可见,从某种程度上讲,给无病孩子集体吃药,比暴力虐童更可怕。

  因此,针对幼儿园给无病孩子集体吃处方药事件,不能满足于责令幼儿园停业整顿,也不能止于对受害孩子进行免费体检。既然此事件已涉嫌违法,就应该追究幼儿园负责人及保健医生的法律责任。同时,受害孩子的家长,可依法追究他们的赔偿责任。张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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