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观察 国家食药监管总局通报了近期食品监督抽查情况。其中,桶装水不合格率达到了11.9%。抽检结果显示,桶装饮用水微生物超标问题严重,小企业大桶水问题多发。 (5月6日新华网) 对于桶装水的安全问题,媒体曾有过很多报道,但让人困惑的是,桶装水似乎一直处在监管的空白地带。在很多地方,租个民房搞套设备,就可以堂而皇之地生产桶装水了,什么卫生达标、过滤设备、水桶清洗,都是贴在墙上的“浮云”。 为什么桶装水问题如此严重,却迟迟得不到应有关注?相关执法部门对于摆在面上的饮水安全问题,为何迟迟没有严格查处?一个可能的解释是,毕竟桶装水还没闹出过什么“大事”———比如立即“喝死人”之类。可是谁都知道,各种潜在的健康危害,早已随着一桶又一桶不合格的水,流入到一个又一个貌似“坚强”的胃里。 食药监总局的抽样调查,无异于对桶装水问题的“旧事重提”。借着自上而下的力量,也许能在短期内推动一场“执法运动”;可是,如果要给这个“执法运动”加个“保质期”的话,又会是多久呢?更重要的是,桶装水超一成不合格,展示的不只是混乱的桶装水市场,更是失责的桶装水监管。放眼全国,桶装水超一成都不合格,监管又有多少不合格? 超高的桶装水不合格率,背后必然是超高的监管不合格率。对此不能再搞“下不为例”了,而应立即进行严肃问责。否则,只要监管者可以无责,桶装水市场就干净不起来。同样,对不合格的桶装水企业,应该根据违法情节和违法程度,该赔偿的赔偿,该严惩的严惩,该驱逐的驱逐,该追究刑责的追究刑责。 盛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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