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是培训驾驶员的社会化机构,公安局则是组织驾驶证考试的主管部门,两者本应“泾渭分明”。但是,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安局从2007年开始,陆续使用了当地一所驾校的4700多万元资金。这些款项大多以报销水电费、汽油费等名义支出。堂堂政府部门,为何能从一家企业随意支取资金,这所驾校为何成了公安局的“小金库”? (5月7日人民网) 原来,这所驾校的前身是景德镇市公安局创办的“公安驾校”,2004年与市公安局在名义上脱钩,但实质上仍密不可分,一直隶属于市公安局,于是“顺理成章”地成了公安局的“小金库”。 中央一再发文禁止党政机关办企业,景德镇市公安局竟敢阳奉阴违,胆子确实够大。一所驾校长期成为公安局的“小金库”,长期进行利益输送,如果当地纪检监察部门一直没有发现,那就是失职;如果发现了而置若罔闻,那就是渎职。不管是哪种情况,恐怕都不难想象,这个处于监管真空的“小金库”,景德镇市公安局花起来是多么随便和爽快。有了这个取之不尽的“小金库”,部门财政预算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三公经费公开就没什么实际作用,各项禁令就产生不了约束力,而这正是部门“小金库”的危害性。 当公安局的“小金库”是一所驾校,危害性更加让人胆战心惊。驾驶员培训实行“管办分离”、“教考分离”(驾校负责培训、公安部门负责考试),正是为了斩断驾校与公安部门的利益联系,促使公安部门严格把好考试关,倒逼驾校提高培训质量,从而共同杜绝“马路杀手”开车上路。也就是说,在驾培市场上,驾校是运动员,公安部门是裁判员,自尽其责。像景德镇市公安局这样自办驾校,相当于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这不免让人怀疑,为了让驾校获得更大收益,为了吸引更多学员报名,为了提高考试通过率,公安部门会与所属驾校联手弄虚作假,“马路杀手”被批量生产,危害社会。 景德镇市公安局为了一己之私,置党纪国法于不顾,置社会利益于不顾,性质之恶劣令人愤怒。现在通过驾校内部人士爆料和媒体曝光,当地有关部门总该知晓这个隐藏了10年的“秘密”,总该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查处。要知道,这不只是违法违规问题,更是“人命关天”的问题。 晏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