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新安一名公车司机在不到一年间骗取公款47万元被判10年6个月的消息,使公车司机这个特殊群体引发众人关注。有媒体报道称,一些专车司机凭借其为领导服务的特殊身份,逐渐分享部分权力资源,领导司机变成了“司机领导”,开始参与甚至主导某些腐败犯罪,成为一种新的腐败群体。(6月12日《新京报》) 领导干部“家里人”、“身边人”参与作案,已成为当下腐败犯罪的突出特点。继“夫人腐败”、“子女腐败”、“秘书腐败”之后,专车司机参与腐败犯罪的现象逐渐进入公众视野,被称为腐败“新变种”。 然而,万变不离其宗,司机腐败“新疾”同样根在权力失控“旧症”。司机本来是一种没有任何公权力的职业,只因某些领导的权力较大,且得不到有效监督,从而分享了领导权力。 现实中,一些下级官员拼命巴结上级领导司机,看重的就是这条走近领导、献媚领导的“捷径”。一些司机可以光明正大地私用公车,堂而皇之地虚报冒领油费修车费而不受监督,也是因为背靠领导这座大山。同时,一些领导滥用权力贪腐,也会让身边朝夕相伴的司机耳濡目染、近墨则黑。有的官员对司机灰色收入视若不见,甚至违规为司机提供安排子女就业等便利,一方面是忌惮于司机掌握自己的把柄,另一方面是为了拉司机下水,替自己出面,充当权力寻租的马前卒。 专车司机腐败,其实本不应该出现。根据1994年中办国办颁发《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省部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或相对固定用车。然而,规定并未得到有效执行,在不少基层地方,科级干部都有自己的专车、专职司机,调动工作时还能把司机一起带走。如此违规配备专车司机,乃至于滋生出司机腐败,也可以看作领导权力缺乏有效监督的一个注脚。 对于司机腐败,有专家建议“不要设专职司机,避免专职司机和领导建立人身依附关系”,还有的则把希望寄托于公车改革,铲除司机腐败的土壤。当然,严格依照有关规定清理专职司机很有必要,公车改革的步伐也要加快,但这些都是治标。如果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权力失控“旧症”还会滋生出其他“新疾”。 历史研究者吴钩提出了“隐权力”的概念,“隐权力并非由科层结构设定,而是由人情关系创造出来的。它既不受正式权力结构的层级限制,又可以随意越过正式权力的横向边界。”从秘书腐败、子女腐败到司机腐败,都是隐权力在作祟。对于领导“身边人”腐败现象,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屏蔽权力磁场,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住隐权力和潜规则。 张枫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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