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纪委发布消息称:扬州市环保局局长金秋芬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据统计,金秋芬系今年以来,被中纪委、省级纪委通报的第12名被调查女性官员。最高检职务犯罪预防厅人士3月发表的文章提出,女性职务犯罪率快速增长的态势明显。 (6月16日《新京报》) 将女官员贪腐单独拎出来加以报道,并且指出“女性官员的犯罪人数逐年上升”,的确让人“眼前一亮”,然而这样的统计并没有什么意义。 实际上,腐败或不腐败,在性别面前不是一个问题。只要有权力的地方,就容易产生腐败,正如阿克顿爵士所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腐败与否,不在男女之别,而在权力的有无制约。也正如专家所说,“腐败不分年龄,不分职务大小,更不分性别。女性职务犯罪增多,表明权力运行有漏洞,权力监督不到位。因此说根本问题还是如何制约权力。” 据悉,导致女官员腐败的原因有“心态失衡”、“为感情所累”、“生活追求失道”与“权色交易”等。说这几个关键词是导致女官员腐败的原因固然没错,但实质上,除能较明显体现女性人格特征的“为感情所累”外,其他诸项,之于任何官员,都是促其腐败的共通原因,与性别几无关系。广而言之,“心态失衡”、“生活追求失道”,是每个个体做出偏差行为的诱因。以几项普适的社会越轨原因,来强调女性性别因素对贪腐的效用,以普遍性对应特殊性,显然是不恰当的。 也就是说,不是性别引发了腐败,而是性别只是腐败的表现主体。以性别来看待与分析腐败,显然是性别不能承受之重。问题的实质是,性别终究指向“人”,而人都有自利倾向,若握有权力,就表现为自我赋权冲动,这个时候,最需要的是制度分析而非性别揣摩。 于此,急于给腐败贴上性格标签,显然是讨巧与功利的。真正能有效遏制腐败的,唯有制度。正如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 王言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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