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计委等五部门规定,从7月1日开始,馒头、发糕等面制品(除油炸面制品、挂浆用的面糊、裹粉、煎炸粉外)不能添加含铝膨松剂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也就是俗称的“明矾”。(《新闻晨报》7月1日) 国家禁用明矾等含铝食品添加剂,是因为我国存在相当普遍的食品铝超标问题,带来不可忽视的健康损害。研究显示,铝元素摄入过量会对人体造成系列伤害,其中对儿童的影响更大,不仅影响儿童骨骼的生长,还会引起婴幼儿的神经发育受损导致智力发育障碍等。 在这种背景下,为维护公众健康,禁止在馒头、发糕等面制品中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当然非常必要。但应看到,要更有效地预防公众铝超标,不能仅止于现有的上述禁用措施。 一方面,此次有关部门出台禁用措施,并非全面彻底地禁止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其中,油炸面制品、面糊、裹粉、煎炸粉等面制食品,是被排除在外的。 另一方面,从全面保障食品安全的角度观察,按照“四个最”———“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标准来衡量,禁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只是预防铝超标的第一步,即仅仅属于“最严谨的标准”范畴,接下来的“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同样至关重要。而考虑到馒头、发糕等面制食品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广泛性、分散性,此次五部门的禁用含铝食品添加剂禁令能否真正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恐怕有待进一步的现实观察和实践检验。 张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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