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杨江 通讯员 储昭节)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正在努力“爬坡”的宁波企业将迎来“强心剂”。昨天的全市工业强市建设推进会下发了《关于推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大力推进工业强市建设,《意见》内容涉及清费减税、提升自动化整体水平、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加大工业有效投入、拓展国际国内市场、工业发展提质增效等六方面。 其中,在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方面,从2014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超出国家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上部分的地方财政贡献,由辖地政府全部奖励给企业用于加快发展;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小微企业,自创立之日起3年内免征、第4~5年减半征收水利建设基金。不过凡列入实施差别化电价政策的企业,原则上不享受市级相关税收优惠等政策。 我市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对外公开;凡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 为推进“机器换人”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协同发展,我市从2014年起,连续三年每年统筹新增安排财政专项资金1亿元,重点扶持以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和劳动生产效率为目标的技术改造项目和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试点项目,加大对示范作用显著的“机器换人”技改项目扶持力度。 我市将开展工业“电商换市”专项行动,至2016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基本实现全覆盖,工业企业网络采购和销售额超1000亿元,培育50家工业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成功引进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行业电子商务平台。2014~2016年,市级财政在现有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中,年均安排不低于1200万元的专项资金扶持工业企业推进“电商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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