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化审理 医疗赔偿 伤残赔偿 财产损失赔偿 其他费用 “法院给我们判了15万多元,大部分都算进去了。” “嗯,就是误工费这里少了不少。” 昨天,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受害人罗某和他妻子在江北法院研究刚刚下判的判决书,尽管文化不高,但夫妻二人显然读得顺畅。原来这份判决书后面附着一份清单,里面清楚地写着一项项费用是怎么来的,扣除了哪些部分,怎么得出判决书里的结论数字,而且清单里以阿拉伯数字为主,文字不多,小罗夫妇看着并不吃力。 这是江北法院近期推出的一项措施,即在道路交通案件中,试行“模块化审理+简式判决书”。 “模块化审理”是将当事人普遍主张的索赔费用予以归纳分类,制作成通用制式表格,在证据出示与质证环节不再因循固有节奏任由原告自行示证,而是由主审法官根据条目逐一引导示证,待表格所列条目全部出示后,再由原告自行补充。 “以小罗夫妇的案件为例,原告共提供了发票等凭证共计80余张,如果按照以往的审理模式,庭审过程要持续两三个小时,有时候当事人自己也会忘记哪些列举,哪些没列举,举证质证比较乱。”承办法官说,采取模块化审理后,整个庭审节奏紧凑了许多。 同时,该院还根据案件特点,摒弃以文字为主的传统文书制作方式,转而将“医疗赔偿项目”、“伤残赔偿项目”、“财产损失赔偿项目”和“其他费用”,按照“原告主张数额、被告主张数额、法院经审理后核准认定的数额”制作成清单附表,附在判决书之后,判决书主文仅简要记载双方诉请与答辩以及经审理查明的涉案事实与裁判依据等内容,即简式判决书,使当事人对判决情况一目了然。 目前,该院已通过此方式审结6起道交案件,在有效提升审判效率的同时,使当事人更加清晰明了地参与诉讼,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通讯员 孙乔 郁潜 记者 胡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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