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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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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完罚款照旧排污 没门

新《环保法》显威,一蔺草加工企业被依法查封

  去年10月20日,本报曾曝光鄞州区集士港镇一家蔺草加工企业烟囱排放浓浓烟雾,还经常在外面燃烧废弃物料,严重污染环境。昨天,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鄞州区环保局已于近日依法对这家违法加工生产的蔺草企业实施查封强制措施。这是今年1月1日新环保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首家被环保部门查封的环境违法企业。

  受罚4.9万元

  仍我行我素排污

  这家蔺草加工企业名为宁波市鄞州永佳工艺编织厂,与领秀熙城小区隔墙毗邻,主要从事尼龙袋编织、蔺草制品加工等。之前,鄞州环保局集士港分局就接到过群众反映,已经对这家企业进行过检查。他们在现场发现,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部分粉尘未经处理,就直接经风扇外排。同时,执法人员也发现了企业存在露天焚烧废弃蔺草料的行为。为此,执法人员当即要求企业停止违法行为,严禁露天焚烧垃圾。企业也当场停止了焚烧行为。

  针对企业的这些环境违法行为,集士港环保分局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在去年9月19日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蔺草项目生产,并处罚款4.9万元。然而,该企业在缴纳罚款后仍然我行我素,继续排放粉尘和焚烧蔺草废料。其间,正在建设中的领秀熙城小区业主多次向鄞州区环保局反映情况,执法人员也多次劝阻,但企业始终没有停止违法排污行为。

  封条贴到厂区

  擅自损毁将严惩

  今年1月9日,鄞州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来到永佳编织厂。这次,他们不是来劝阻企业的,而是依法下发了《查封决定书》。同时,他们对厂区内的30台编草机及供电设施现场贴上了“封条”进行查封。

  “我们还告知企业负责人,如擅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或者隐藏、转移、变卖、启用已查封设施、设备,将负法律责任,受到严惩。”鄞州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检查中,该企业负责人还拿不出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准文件。

  新《环保法》显威

  提升执法效率

  为什么不早查封这家企业呢?市环保局法规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像这样的环境违法案件,过去最多只能对企业罚款和责令停产。一旦企业拒不履行处罚决定,要走法律程序的话,行政复议、诉讼等一系列流程办下来,需要数月时间,牵扯执法人员大量的人力和时间,“而新《环保法》的实施无疑给这样的违法案例一记重拳,执法人员执法效率大大提升。”

  根据新《环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宁波市鄞州永佳工艺编织厂被环保部门责令停止生产后,仍继续违法排污,已对周边居民造成污染,因此环保部门对其依法实施了查封强制措施。

  记 者 林 伟 

  通讯员 陈晓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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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