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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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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员工帮客户送新车

没临时号牌上路被记12分

  商报讯(记者 陈爱红 通讯员 虞波 戴海玲)4S店员工开着没有临时牌照的新车上路给客户送车,没想到被交警查获,被罚款200元,记12分。

  昨天上午8点左右,高速交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在甬台温高速宁海梅林入口外广场上,一辆现代轿车正准备上高速,可车前没有放置临时号牌。

  驾驶员小叶说,他是4S店的员工,正准备帮客户将新车送到台州去。客户在宁海买车后,要到台州去上号牌,自己开车上高速又不放心,就请小叶帮忙开车。

  因为小叶无法提供车辆相关的号牌证件,民警依法对该车进行扣留。当天中午,小叶带着刚办理的临时号牌接受处罚。

  据高速交警介绍,他们此前也碰到过类似的情况,有些4S店的员工为了方便,使用假临牌或者车、牌不对应的临牌上路,两者均要受到处罚。前者将按照“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为”处理,驾驶员将被处15日以下拘留,罚2000~5000元,记12分。后者则属于“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驾驶员将被罚2000~5000元,记12分。

  此外,高速交警提醒广大车主们,购车后最好先将车放在4S店内,等去车管所办理了临时号牌后再开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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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