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已经颁布
《警周刊》为您解读要点
“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增强履行职责的能力,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安队伍。”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以下简称“新《训练条令》”),明确指出了人民警察教育训练的目的。
新《训练条令》已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今后一段时间它将成为警察训练工作的总章程。那么,它会给宁波公安的教育训练工作带来哪些变化呢?《警周刊》采访了宁波市公安局教育训练处相关负责人,为您作进一步解读。(下转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