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语中的 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南开大学校长龚克接受记者采访,当记者问到全国人大提供的资料里,龚克的职务后面加了副部级。龚克表示,可别笑,这是丢人的事。他希望高校去行政化能够加快。(3月10日《新京报》) 大学校长可以走向仕途,但校长本身不该同时有官员级别。长期以来,中国高校普遍有行政化级别,被人为分成三六九等,高校领导戴上了不同级别的帽子,这点普遍为人所诟病。而高校去行政化的难度不低,既有外界客观因素,也有高校内部原因。 于外部因素而言,因为教育的特殊性,一定程度的意识形态色彩,导致了公权力的介入越来越深。另外,校长、书记的任命,谁说了算也是个问题,即便已获批高校章程的几所大学,这个问题依旧不好解决。 于高校内部而言,这么多年以来,高校行政化浸淫后,不少教职工习以为常,并形成了教育系统内部的既得利益群体,这正是问题的难解之处。许多教授、校长、官员对此欣然接受已久,改革的动力必然很小,改革的对象却注定基数颇大。在很多场合,我们能听到不少高校校长、教育领域官员对现今大学行政化的不满和批评,但不能光看表面,当改革触及核心利益之时,改革的阻力必会大增,动力也就消减。 如上所述,高校行政化,既有观念的原因,也有利益的考虑。然而包括高校在内,教育恰恰是最不该行政化的。大学也好,中小学也好,应该以学校的实力赢得尊重,而不是靠行政级别本身自动获得不该有的社会和公共资源。国家教育中长期规划中,已经明确了政校分离、管办分离的方向,接下来重在落实。如果有更多的大学校长和教育界人士,能够有“丢人”的自觉,能够像龚克一样大声说出来,高校去行政化,动力就会更足。 去行政化作为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成败至为关键。不能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大学不去行政化,高等教育就无法和国际接轨,就很难培养世界级的人才。中外经验表明,建立现代教育体制,必须避免行政部门对大学管得过多、过死,如此才能实现主管部门和高校的合理权责划分。 高校外部行政化的去除在于管办分离,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去行政化,则依赖于体现学术第一、高校自治的大学章程。目前,部分高校已制定了大学章程,这是好的开始。与此同时,通过国家层面的高等教育立法和高校内部的章程,互为补充,才能保证高校选任、议事、决策的独立性,最终实现让行政的归行政、学术的归学术。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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