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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现场取水样。 |
昨天上午,位于奉化莼湖镇大岗山麓奉化市泓欣食品有限公司大门紧闭,看得出企业正处于停工之中。由于这家企业有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而且还在夜间偷排污水,因此被奉化市环保局责令停产,并限期改正。不仅如此,该企业的一名负责污水处理的主管被行政拘留10天。这也是自今年1月新环保法实施后,我市首起因违法排污被处以行政拘留的案件。 记 者 林 伟 通讯员 陈晓众 王 洁 现场>>> COD最高超标20倍 昨天,奉化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莼湖中队队长胡军松告诉记者,今年1月9日上午,莼湖中队召集辖区内的企业负责人,宣传新《环保法》。“我们还告诫企业主,切不可有任何侥幸的心理,否则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 但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就在当天晚上,他们就接到奉化市环保局聘请的环境监督员举报电话,称一家叫泓欣的食品公司晚上偷排污水。 胡军松马上组织执法人员赶到泓欣食品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生产废水直接排放至周边沟渠。 随后,环保执法人员在生产废水排放口及企业周边采集水样,发现PH值和COD浓度均严重超标。其中,企业西侧围墙外沟渠水样的检测结果显示:PH值4.37,呈强酸性质;COD浓度为每升2120毫克,超标了20倍。 执法人员连夜对该企业进行查处,并责令停工。 处罚>>> 罚款还要行政拘留 经查实,泓欣食品公司未运行污水处理设施,将生产废水直接排放,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此,奉化环保部门将此案移交当地公安机关。随后,公安机关就对一名主要责任人实施了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泓欣食品公司主要生产橘子罐头,已经开办了5年,环保治污设施也较完备,并获得环保部门的生产准许证。每年只有在11月到来年1月安排生产,每天产生生产性废水500吨左右。 其实,企业的污水处理池建于2007年,当时投资约70万元,完全符合环保要求,且有能力处理公司里的生产污水。 新环保法: 四种情况可以采取行政拘留 根据新环保法,除这起案件涉及的情况外,还有三种情况也要采取行政拘留强制措施,分别是: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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