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公民态度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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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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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文章也记功
狱中奖励
岂能太任性

  黄少雄该被减刑多少年,相信广东高院自会作出公正判决。我最感兴趣的是,黄少雄2011年8月开始在揭阳监狱服刑,2014年1月被调入梅州监狱,至今算来尚不足4年,可他在狱中先后获得嘉奖35次、表扬6次、记功3次,总计44次,年均超过10次,令人刮目相看。

  然而,从庭审披露的信息看,黄少雄在监狱小报发表文章即可被记功,令人怀疑他的44次嘉奖含金量到底有多高。既是公开审理,我以为,不妨将黄少雄受奖的情况在网上晒一晒,看一看究竟因何受奖记功,甚至有必要将其发表的文章也一并公诸于众,让公众品品这些文章究竟又好在哪儿,凭什么记功。

  我知道,监狱系统的奖励系统及标准,不能与社会公共范畴的荣誉相匹敌,但至少不应有天壤之别,不该轻易获得,更不能视同儿戏。授予奖励和荣誉太随意或太任意,都有损荣誉的品质,有损司法公正的尊严。检方认为从黄少雄在监狱小报发表文章的数量和质量看不足以构成记功,实在是公道之论。刘效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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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