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公民态度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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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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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也要挑时候?

  广州一位八旬老人离世,遗体放在养老院60多小时,殡仪馆不肯前来接运,家属无奈,只好就地设灵,烧香哭灵。今年4月1日,广州规定,在家中或养老机构身故者,改由居委会和社区医院负责开具死亡证明,而目前它们仅在上班时间提供服务。遇上节假日,在家中、养老院离世的人们,其遗体只能晾在原地,直到领到死亡证明,才能由殡仪馆前来接运。(4月28日《广州日报》) 

  死也要挑时间,这时候,变凉的不仅仅是死者的肉体,更是家人的内心。我们不由诘问:居委会和社区医院既然有开具死亡证明的义务,为何不能在周末安排专人值班呢?或者,殡仪馆就不能变通一下,先将死者的遗体运送到殡仪馆保存起来,尔后再补办死亡证明?

  不错,任何人都有休息的权利,但政府的属性是公益,是为老百姓服务的,服务的大门应该永远是敞开的,特别是一些关乎百姓生死的问题,更是在考验政府为民服务的意识。况且,变通的手段总是有的,只要安排妥当,轮流值班或提供电话联系上门服务,公职人员的休息权和服务属性并不矛盾。

  其实,这种意识并不需要高科技进行支撑,所需要的无非是一颗为老百姓服务的心。遗憾的是,“停尸待证”恰恰映照出了当地公共服务的粗糙和生硬。钱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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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