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综合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5年06月01日 星期一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00万元以下久拖不还将一律司法拘留

江东法院5个月已拘了37名老赖

  最近,江东法院出台了一项关于司法拘留的措施,对于拒不配合拍卖房屋、土地,拒不腾迁,拒不履行10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的被执行人,一律拘留。

  对老赖而言,这是一记“必杀”,到昨天为止,已有37名老赖被江东法院关进了拘留所。

  在所有的执行手段中,司法拘留对老赖是威慑力最强的措施之一。法律规定,对于拒不履行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当事人、或是没有履行又不按照规定申报财产的当事人,法院都可以罚款、拘留,这意味8成没执行案子都可以拘,但事实恰恰相反。

  正因为规定太宽泛,法院真正动用司法拘留的案子反而不多。一方面是目前的司法资源不允许,另一方面涉及限制人身自由,法官们都比较谨慎。

  针对这样的情况,今年3月,江东法院出台了“对于拒不配合拍卖房屋、土地腾迁,拒不履行100万以下小标的案件的被执行人一律拘留”的措施。

  截至5月底,江东法院已对37名被执行人进行了司法拘留。这个数字超过了去年一年司法拘留的总数,部分被执行人因涉嫌拒执罪,已进入刑事侦查和起诉阶段。

  江东法院执行局局长陈春光称,在常年的司法实践中,他们发现一个规律,司法拘留对于小标的案件,社会效果更好。因为本来执行数额就不大,在被关一段时间,还是找亲友们凑一凑之间,被执行人们更愿意选择后者;即便凑的钱仍然不够,但由于差得不多,债权人也乐意达成和解。

  如果案件标的太高,司法拘留的作用反而会被大大削弱。因为欠款在100万元以上的当事人,“债多不愁,虱多不痒”,最后钱没付进来,人还是拘了,债依然欠着。

  陈春光说,对标的100万元以上的案子,法院的工作重心是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一般而言,他们不会一无所有,只是财产分布得比较隐蔽。相较于司法拘留,他们更怕的是被曝光,被限制出入境,被银行拒绝贷款。”

  “但这并不是说法院不会拘留他们,如果拘留可以促成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到实现,只要符合法律规定,该拘留的,法院还是会拘留。”

  记 者 胡珊 

  通讯员 熊兴华 姜栋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