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安徽男子王某因为盗窃罪在奉化法院受审。他的经历对走在犯罪边缘的人是个警示。 5年前他在宁波偷了10万余元,得手后逃回老家结婚生子,却发现平静幸福的生活,对他而言已是奢望。在百般煎熬后,他决定投案自首。 偷走路人卡内10万元 王某今年41岁。10年前,他因盗窃罪被判入狱,2009年刑满释放。 第一次犯罪后,前妻离他而去。 2009年10月,王某与葛某摆了酒席,但没有领证。 那时王某刚出来,心是浮的,根本安定不下来。他染上了赌博,欠了一屁股赌债。 被债主们逼急了,王某重操旧业,找到老乡孙某,打算“最后再干一票”。 2010年3月4日,他们来到宁波奉化,上演了一出“大款问路”的双簧。他们搭讪一名路人,以借银行卡帮忙转账为由,偷窥到对方的密码,并趁人不备掉包银行卡。随后,他们从受害人的卡内刷卡消费了10万余元。 那时,他的妻子葛某已经怀孕,没多久儿子出生,王某的责任感油然而生。他决心跟过去告别。 为儿子成长下决心自首 王某已被公安机关列为网上逃犯,他不敢把犯罪事实告诉妻子,但葛某还是从他怪异的生活习惯中产生了怀疑。 “从宁波回来后,他整天心神不宁。叫他一起去逛个街,他以各种理由拒绝;去餐厅吃饭,死活不肯,我想补个结婚证,吵了几次他都不同意。”葛某不解,三番五次跟他大吵,最后王某忍不住吐露了实情。 听说丈夫是通缉犯,葛某大吃一惊,但好在葛某并没有放弃。此后两年,葛某不断通过孩子和家里的老人,劝王某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我心里还是想跟他把日子过好,希望他能吸取这次教训,真正痛改前非。” 可当时,王某仍心存侥幸,他有过一次坐牢经历了,不想再进去了。 5年来,他拼命挣钱,直到家里的经济有了保证。但王某发现,自己想过一种正常的生活已是不可能。因为他不敢使用身份证,而生活中有太多的事情需要证明身份,比如领结婚证、存款、购房,孩子上户口、上幼儿园、上小学…… 看着渐渐长大的儿子,王某一直被愧疚煎熬。“自己做错了事情要东躲西藏,难道孩子也要跟着我在东躲西藏中长大吗?他是无辜的。” 庭审中数次落泪称“对不起” 今年春节期间,王某在饭桌上,面对年过七旬的父母,说出了自己的决定,“我要去投案自首,早点回来还能给爸妈养老送终。” 虽然吃惊,但一家老小都赞同。 3月2日,葛某帮丈夫拨通了当地公安部门的电话。投案自首后,王某退赔了全部赃款,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昨天,王某的家人都从安徽来到奉化,参加了他的庭审。庭审中,王某数次落泪,旁听席上,葛某也哭成了泪人。 “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在此我向受害人说声对不起,我错了,真心希望您能原谅……” 考虑到王某的自首情节,昨天,奉化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主审法官龙斌表示,刑罚的目的是预防犯罪,要让一名犯罪分子真正改过自新,莫过于他真心悔悟。可以看出,在家庭的感化下,王某已真正认识到自己做错了,刑罚的目的已经达成。这也是法院对他从轻处罚的原因。 记 者 胡珊 通讯员 冯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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