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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1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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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不起房租,竟卷走房东财物开溜

好一个“一不做二不休”

  好心降低了租金,还让他迟交房租,谁知他白住半个月不说,还卷走了房东的平板电脑和400元现金。昨天,这个“白眼狼”被铁路宁波站派出所民警抓获。

  北仑的王先生在城区有套两居室,独自居住。上月中旬,他打出合租广告,希望将另一个房间出租。

  很快,一对年轻夫妇找上门来,说是在北仑一工地上班,正要租房子住。

  见对方穿着得体,王先生应允了,谈好3个月起租,每月租金850元,一次性结清,水电网费等另付。

  年轻男子李某有些为难地说,他们刚从甘肃老家来,身上的钱不多,希望租金便宜一点。

  王先生是个热心人,见对方困难,就答应将房租降为700元每月。

  可李某又说上个月工资刚寄回老家了,当月工资还没发,能不能房租再缓几天,10天就行。

  “我这房子空了一年多了,反正也不差这几天,心想有对方身份证,不怕他跑了,就答应了。”王先生说。

  随后,双方签了合同,李某夫妇就搬了进来。

  10天很快过去了,可李某还没交房租的意思。王先生提醒了一下,李某马上回应:“再等5天一定给你。”

  可就在前天下午,王先生下班回家,猛然发现卧室被人动过了,平板电脑不见了,抽屉里还少了400元现金。

  王先生赶紧报警,民警到现场一看,家里门锁都是好的,就提醒他说很可能是熟人、身边人做的案。

  而推开隔壁卧室一看,里头空空如也。

  他找出了租房合同,上面留有李某妻子的电话号码。在王先生再三追问下,对方才承认,平板和电脑被李某偷走了。

  昨天中午,李某行色匆匆刚在铁路宁波站候车厅现身,就被巡逻的铁路宁波站派出所民警抓了个正着。

  “真是个‘白眼狼’,白住了半个月,水电网费一分钱没要你的,你还偷我的东西开溜?”王先生看到他,气不打一处出。

  据李某交代,他在工地上打零工没多少钱,最近手头紧,眼看着原先应承的房租交不上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偷了房东的平板电脑,变卖了2000元钱,准备坐火车回老家。

  记 者 张贻富

  通讯员 赵 敏 张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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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