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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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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驾入刑不该再停滞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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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6”禁毒日将临。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全国累计登记的吸毒人员有295.5万名,估计实际吸毒人员超过1400万,意味着每百人中就有一人吸毒。公安部禁毒局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家禁毒办、公安部就“毒驾入刑”问题已与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进行多次沟通,正推动刑法修订案中增加关于毒驾的条款。

  (6月24日《京华时报》) 

  每年禁毒日,一组组与毒品有关的数据总是格外刺痛公众神经。估计100人中就有1人吸毒,真令人触目惊心。而另一个数据是:截至去年11月,我国机动车驾驶人数量突破3亿人,位居世界第一。不难推断,毒驾的严重程度可能超乎想象,现实中反复上演的一桩桩交通惨案也印证了这一点。

  如今,毒驾入刑已成社会共识,舆论呼声也日渐高涨。但是,较之酒驾入刑已有时日,危害更大的毒驾却因种种原因始终未能入刑,尴尬地卡在了“最后一公里”。

  毒驾入刑究竟难在何处?查处难度大、缺乏有效检测手段是公认的原因。与吹气查酒驾相比,查毒驾的难度显而易见,不同种类的毒品、不同的吸毒方式对不同体质的人有不同的影响,而且毒品花样多、变化快,很难划定一个明确的定罪标准。此外,毒驾牵涉禁毒、交管、治安、刑侦等多个部门,若入刑,如何打破各部门的利益局限,厘清权责,也是要面对的现实问题。

  但不得不说,毒驾入刑难有操作困难的原因,但不全是操作和技术层面的原因。“唾液测毒”方法尽管成本较高,但不失为一个突破口,而且技术可以改进、投入可以加大,但毒驾入刑等不起,那些奔驰在马上的“杀手”时时刻刻都对公共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说到底,徘徊不前的毒驾入刑缺少的是“临门一脚”的勇气和决心。

  毒驾凶猛,必须“零容忍”,立法要跟上。报道称,世界上很多发达国家如美国、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等都对毒驾行为采取“零容忍”原则,不论是否造成交通事故,法律规定不仅要接受罚款而且要承担相应的监禁等刑事责任。反观我国,只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毒驾才会以危险驾驶等罪名入刑,若不肇事就不用承担刑责,惩罚明显过轻,达不到震慑效果,甚至会助长毒驾行为。

  毒驾入刑,共识已久,不该再停滞不前。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立法部门要拿出只争朝夕的精神,尽快打通毒驾入刑的“最后一公里”。酒驾都入刑好几年了,毒驾入刑还等什么?

  陈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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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