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有媒体反映劳模评选盖章多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5日表示,我国劳模评选将简化程序强化监督,今后推荐企业负责人为全国劳模将简化程序,取消不必要的部门盖章,将8个章减少为1个章,即由省委、省政府统一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省委或省政府印章。(7月16日新华网) 长期以来,从全国性到地方性的劳模评选过程中盖章太多的问题,备受社会各界诟病,尤其是全国劳模评选,因为级别高,审核严,相应的需要盖章的地方也就更多,有时简直到了让申请评选的劳模苦不堪言的地步。曾有媒体报道,海南省歌舞团董事长彭煜翔今年被评为全国劳模,但他差点因盖章错失这份荣誉,在费尽周折,赶在截止日期最后一刻盖齐所有章后,连激动带委屈的彭煜翔当场哭了出来。 按照规定,评选全国劳模有一张上报全国总工会的征求意见表,上面要盖8个部门的章,包括税务、工商、环保、计生等,可以说“一个都不能少”。问题在于,当事人拿着这张表格去各个部门盖章才发现,有些部门盖章并不是只盖一个章,而是需要相关的处室分别盖章,这些处室全部盖齐以后再拿到办公室盖章,结果要把表格中要求的8个部门的章盖下来,最后差不多要盖20多个章。一旦碰到某个处室负责人不在的情况,连跑好几次都盖不成一个章,个中辛苦,只有当事人才清楚。 客观地说,从2005年以来,政府之所以要求在劳模推荐程序上增加事前监管的环节,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通过这些审核措施,避免企业负责人“带病”推荐,提高推荐评选工作的质量,实现推选结果的公平公正,而且,这样的劳模推选模式也确实发挥了一定的现实作用,比如在历次劳模评选中,都会审核掉一些不合格人选。但是十余年来,形势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尤其是按照政府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方面的新要求,劳模评选的程序设定和方式方法上已经落后于时代的要求和百姓的期待,到了非改不可的程度。 这无疑正是近日人社部表示将简化劳模评选程序,在强化监督的基础之上,取消不必要的部门盖章,最终将8个章简化为1个章的根本原因所在。其实,不管是全国劳模还是地方劳模,只要在推荐评选过程中能够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同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不按照评选要求推荐人选的,严肃追究有关推荐单位及负责人责任,减少盖章数量同样可以保证过程以及结果的公平公正。 报道称,简化劳模评选的程序只是一个方面,下一步人社部将按照国务院关于把简政放权改革向纵深推进的部署,对各类经批准的全国性评比表彰事项,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群众,这无疑更加值得我们期待。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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