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姓朱,26岁,贵州人,无业。 7月28日,他在公园草地上睡觉,睡到23点多,被一阵声音吵醒。 他爬起来一看,发现一对男女在公园的凳子上亲热。“竟然在公众场合做这种事情,声音还这么大,真是太不要脸了。”被吵醒的朱某十分窝火,想到手头正缺钱,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随身携带的水果刀,绕到这对男女跟前,一把抓住男子的衣襟,“把钱拿出来!” 女方被吓得花容失色,跳起来就跑了。被朱某抓住的男子也求饶,从裤兜里哆哆嗦嗦地拿出仅有的80元钱离开了。朱某看见凳子上还有一部遗忘的手机,也一并拿走了。 抢到了钱,朱某直接进了网吧。打游戏打到次日早上,抢来的手机突然响了,是一个男人的声音,问手机怎么在他那里? 挂了电话,朱某恍然大悟:原来前一天晚上碰到的是对偷情男女!”朱某萌生了再敲对方一笔钱的念头。 他发短信给对方:“别想玩花招,你老婆昨晚的事,我用夜视拍下了,想出名吗?我想应该比优衣库还出名。准备2000元,下午打电话给我,不然网络上见,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你如果玩花招,后果自负。” 偷情的女子姓江,她老公前一天上夜班,收到短信后立刻质问江某怎么回事。江某瞒不下去,只好承认头天晚上和朋友在公园玩的时候手机被抢了。 为了拿回视频,双方约定让江某独自把钱送过去,朱某因为担心江某会带人过去打他,一开始约江某在公园见面,后来又约在网吧见面,朱某在远处一个宾馆门口一直观察江某,让她在网吧门口等了好久,确定江某是一个人来的之后,又让她去宾馆开个房间再谈。 而江某其实一早就报案了,她发现远处宾馆门口的一个男子形迹可疑,一直盯着自己看,就怀疑了,把情况告诉了民警。民警立马上前将朱某抓获。 经讯问,朱某交代了抢劫的犯罪事实。 记者 胡珊 通讯员 北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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