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万达集团向北京市法院正式提起诉讼,起诉“顶尖企业家思维”微信公众号,索赔1000万元,并要求其公开赔礼道歉。11月12日,该公众号冒用王健林名义发布题为“王健林:淘宝不死,中国不富,活了电商,死了实体,日本孙正义坐收渔翁之利”的文章,该文阅读量较大,造成极坏社会影响。 (11月17日《每日经济新闻》) 在“互联网+”方兴未艾的当下,自媒体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然而,一旦脱离了紧箍咒,自媒体就可能会陷入“自说自话”的野蛮生长状态。一些自媒体运营者在名利的驱动下,为了“看点就是卖点,注意力就是生产力”,在剑走偏锋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进入道德和法律的边缘地带。 自媒体运营者利用王健林的身份标签,发表“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言论,既严重背离了事实,也侵犯了王健林的名誉权。通过移花接木的方式来发表不当言论,在公共场域“随地吐痰”,即使能够在短期内获得一定的收益,最终还是要为失范行为付出代价。 需要警惕的是,当王健林等商界精英对“任性自媒体”亮剑,在强弱对比失衡的格局下,自媒体运营者通常会将自己塑造成为一个值得同情的弱者。例如11月16日,“顶尖企业家思维”公众号发出《真诚的向王健林董事长致歉》的文章。文中称:“本人刚入社会不久,面临各种就业压力,茫然不知所措,偶然机会接触了微信公众平台,我似乎看到了人生希望……我信以为这是我的偶像‘王健林’某次发表的演讲话题,我还依稀记得王总和马总的一亿赌约,所以毫无犹豫就复制了这篇文章,支持偶像。却不知道事情最后竟然这么严重,希望得到王总原谅。” 然而,不论是“刚入社会不久”的涉世未深,还是“面临各种就业压力”,抑或偶像崇拜下的轻率与糊涂,悲苦叙事并不能成为逃避法律责任的理由和借口。说到底,作为成年人,必须为自己的疏忽和过错承担应有的责任。 在一个表达的时代,自媒体让许多“沉没的声音”找到了表达的出口。但作为新生事物的自媒体,并没有“想说什么说什么”、“想怎样就怎样”的特权。在权利意识不断增强的当下,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成为常态,自媒体运营者必然要为自己的“胡说八道”接受规训和惩罚。从这个角度上说,“万达集团索赔”给野蛮生长的自媒体敲响了警钟。杨朝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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