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一男子为了方便借钱,在亲友面前冒充海关人员,6年内诈骗亲友623万元。近日,该男子被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20万元。 今年46岁的郑某,曾在丽水多个中学任教师,后下海经商,虽经营过多种生意,但是一直没赚到钱。郑某认为,自己经商不成功的最主要原因是资金不充足。 为了方便借钱,自2009年开始,曾在温州海关某仓库打过工的郑某,在亲友面前冒充“温州海关缉私队的队长”。为此,郑某特意从网上购买了10多套警服,平日里在亲友面前也穿着警服露面。时间一久,亲友们都信以为真,而郑某也趁机开始借钱。 经查,2010年至2015年,郑某从多名亲友处骗得623万元,这些钱财均被郑某用于挥霍和支付借款利息。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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