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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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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临湘市委书记、市纪委原书记
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追责

  记者11月30日从湖南省纪委获悉,2015年9月至10月,针对临湘市相继发生的3名市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湖南省纪委、岳阳市纪委分别对临湘市委书记黄俊钧同志和临湘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杨林彬同志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立案审查。近期,经湖南省纪委研究,并报省委同意,决定给予黄俊钧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现工作岗位;给予杨林彬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已调离纪检监察岗位);责成临湘市委、市纪委作出深刻检查。

  2015年4月以来,湖南省纪委、岳阳市纪委分别立案查处了临湘市委原副书记、市长龚卫国,临湘市政府原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曹青松,临湘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群林等人的严重违纪问题。这一系列案件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对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了极大的损害。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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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