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公民态度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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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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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路怒,从严惩违驾开始

  今年12月2日是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其中,“路怒”是主要的危险驾驶行为之一。“路怒”既不利于驾驶人的身心健康,又危害他人与自身的人身安全,由此引起的攻击性驾驶行为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国共查获上述违法行为1733万起,同比上升2.8%。(12月2日新华网) 

  手握方向盘,立刻化身“愤怒的小鸟”,这是很多司机的常态。有调查显示:93%的车主开车时会有过激的情绪或驾驶行为,只有不到7%的车主表示“我开车从不发怒。”那么,为什么没开车之前是“文艺青年”,一到了驾驶室,就变成了“摇滚青年”?这个问题确实很微妙。

  电视剧台词里劝慰我们:世界如此美妙,我却如此暴躁,这样不好。问题是,一旦上路,大家就会因此“看不惯”或觉得“被欺负”,马上睚眦必报,怒形于色。最典型的,当数不久前的哈尔滨,一男子驾驶越野车“路怒”挡道,竟然硬生生别停了救护车。最后,当事司机迫于舆论压力,通过媒体向救护车驾驶人、救护车上的病患及家属道歉,希望能得到他们的谅解。这还算轻量级的,至于因怒撞车、因怒捅人的极端案例,隔三岔五也不算鲜见。

  细分起来,“路怒”的原因大致有三:一是本来就是急性子,赶上红灯一个接一个,又要守规矩、又要赶场子,难免愤怒的情绪指数就高涨起来,于是踩油门有怒气,压刹车还是有怒气;二是轻微交通违法在马路上司空见惯,但凡有点秩序正义感,就会看不惯,再加上因为“被加塞”等耽搁的时间和带来的风险,愤怒就成了不得已的事情;三是社会戾气在道路交通中的“迁怒效应”,这就像心理专家说的,很多驾车人处于身心亚健康状态,易疲劳、易焦虑,缺乏耐心和容忍力,很可能刚刚遭遇职场或家庭的矛盾,一旦遭遇拥堵、磕碰等,情绪自然一点即着。

  在这些原因中,“他人违法驾驶”是主要导火索。不久前,公安部邀请了七家网络平台,针对“路怒”问题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显示,有84.6%因他人违法驾驶而“路怒”。数据也能证明这个逻辑:综合近五年的查处数据来看,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违法抢行、强行违法占道行驶和不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每年7月、8月、10月份查处较多,比如,2015年7月查获195万起、8月查获184万起、10月查获191万起。路见不平一声吼,手握方向盘的,心态自然也难平静。

  不管怎么说,“路怒”总是高悬在道路交通安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指望一碗心灵鸡汤来化解这类风险,效果未必可期。真要解决“路怒”的问题,治本之计,在于自我约束,也在于化解社会戾气,将利益对垒与阶层矛盾消化在深改的大局里;治标之策,则在于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起码可以借助APP等信息化手段,“随手拍”各种轻微道路违法行为,发挥“朝阳群众”式的魔力,遏止各种交通违法,从而有效消除“路怒”的导火索。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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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