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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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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宁波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今起征求意见

市区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将取消

  备受关注的《关于深化宁波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今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昨天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交通运输委副主任汪月娥介绍了出租车改革相关情况。《意见》指出,宁波将培养多元化经营主体,允许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从事传统出租车和网络约租车;自明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市区出租车汽车营运权使用费;完善传统出租车运价机制,尽快出台传统出租车基础运价调整方案,并先行放开个性化需求服务项目价格,逐步推进运价市场化改革,规范网络约租车运价机制。

  记者 范洪 通讯员 余明霞 方新年 

  焦点一

  允许社会力量从事出租车运营

  在《意见》中,改革的主要内容第一项是:改革运力调整机制,培育多元经营主体。《意见》明确,宁波将开放经营主体,按照鼓励创新、规范发展、循序渐进的要求,允许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从事传统出租汽车和网络约租车经营。

  此外,宁波还将动态调整运力规模,建立运力规模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由第三方机构监测,定期发布行业景气指数、白皮书,评估市场供求情况。

  [解读]滴滴、神州等专车运营有望转正

  目前,滴滴、Uber、神州等网络约租车平台在各地的营运一直争议不断:一方面它在城市“打车难”的背景下,满足了一部分市民的出行需求。另一方面,它是互联网经济的产物,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但由于和现行的法律法规相冲突,涉嫌非法营运。此外,软件平台的补贴也涉嫌不正当竞争,给传统出租车市场带来不小冲击。

  《意见》允许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从事网络约租车经营,也就意味着像滴滴、神州等互联网专车平台有望取得出租车经营资格,实现转正,而重点是“符合条件”。

  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客管局局长高云桢介绍,宁波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出台《宁波市网络约租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规范发展网络约租车,并构建全市统一监管平台。目的就是为了规范网络约租车发展,维护平台、乘客和司机等各方利益。

  焦点二

  取消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

  《意见》中明确,从明年1月1日起,将取消收取市区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原一次性缴纳营运权有偿使用费且使用期限未满的,按照剩余时间折算出相应的余额,予以退还。

  出租车营运权实行有期限使用,最长不超过8年,且不得非法转让。通过法规制度的完善,建立公开透明、严格规范的营运权退出机制,对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恶性服务质量事件等情况,依法收回营运权。同时,根据城市发展水平和社会公众出行需求,逐步推进出租汽车同城一体化改革。

  [解读]司机“份子钱”有望继续下调

  宁波市目前每年1万元出租车有偿使用费取消,将会降低司机的出租车承包费,也就是所谓的“份子钱”,一定程度上提高司机的收入。那么这个降幅会是多少呢?

  据市客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取消1万元有偿使用费,1辆车每个月可减负800多元,驾驶员的承包费肯定会有下降,但是要根据不同企业以及车辆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此前,在行业协会的倡议下,出租车企业大多建立了与驾驶员服务质量相关联的承包费考核奖励办法,司机想要获得承包费的减免,需要把服务做好。

  焦点三

  出租车运价将逐步实现市场化

  《意见》也提到了改革出租车运价形成机制。包括完善传统运价机制,尽快出台传统出租车基础运价调整方案和油(汽)运价格联动机制,先行放开有关满足个性化需求的特殊服务项目价格,逐步推进传统出租车运价市场化改革。利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提升行业监管效率和服务水平,推广各种非现金支付方式,拓展服务功能。同时,管理部门将规范网络约租车运价机制,网络约租车运价将实行市场调节,按照有关规定公开运价结构、计价方式和价格标准,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

  [解读]打车或会贵一点但服务会提升

  现在的出租车运价是定死的,而且司机和公司不能随意加价。新的传统出租车基础运价调整方案和油(汽)运价格联动机制将很快出台。新的运价方案比目前的运价可能会有所提高,也就是说今后打车可能要多掏钱了。这是基于宁波出租车基础运价2009年以来未调的情况下进行首次结构性完善。

  多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很快,但由于运价不变,导致司机的劳动强度不断加大,收入实际上不升反降,这样一来,出租车行业整体服务提升空间就非常有限。高云桢表示,今后司机的收入将更多地和服务质量相挂钩,而放开个性化需求等服务的价格,则更加有利于出租车行业的转型升级,提高针对乘客的服务品质,优化乘车环境,提高乘车舒适度,最终受益的将会是乘客群体。同时,宁波将鼓励传统出租车与互联网平台加强合作,融合发展,提供多种召车方式,方便社会公众出行。

  

  《关于深化宁波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今天起至2016年1月13日,通过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www.nbjt.gov.cn)等方式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为期20天。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热线电话:0574-12328;信函:宁波市江东区通途路838号宁波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局;电子邮件:nbcskg@163.com;传真:0574-8185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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