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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是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的,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今年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后,围绕中消协提出的“新消费 我做主”年主题,我市各级消保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紧密合作,协调配合,开展了一系列集知识性、实用性、趣味性于一体的宣传纪念活动。请看——— 通讯员 宣文 ①3月10日 宁波市消保委举行维权纪念大会,现场启动“新消费 我做主”年消费维权主题。 ②3月11日余姚 组织“消费体验一日行”活动走进餐饮单位实地检验食品安全管理情况。 ③3月4日宁海深甽 现场咨询活动派发维权资料、讲解投诉注意事项。 ④3月12日象山丹东 在影院开展消费知识有奖答题活动。 ⑤3月11日东钱湖 走进社区面对面为居民传授维权知识及技巧。 ⑥3月15日北仑 广场宣传活动现场发放消费维权资料7500多份,受理现场投诉10多起。 ⑦3月14日奉化尚田 走进企业为员工送去消费维权和安全生产知识。 ⑧3月4日江东 在大河社区为居民现场快速检测蔬菜、干货等食品。 ⑨3月15日 宁波市消保委开展“3·15微访谈”活动,在线受理消费咨询投诉8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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