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市场监管之窗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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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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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农药安全否?

市场监管部门本月将检测农资商品400批次

  近五年全系统农资抽检合格率变化情况图

  商报讯(通讯员 张淑蓉 徐华梁)阳春三月,又到春耕好时节。3月11日上午,鄞州区市场监管局组织人员来到位于该区集士港的一家农资批发企业,对其销售的化肥、农药等农资商品进行现场拆封取样。与此同时,工作人员还认真核对产品的标签标识,并固定产品照片、进货票据等相关证据材料。

  “这批样品将被送往市产品质量检验院进行检测,10到25个工作日后,检测报告就能正式出来。针对不合格农资会有下架、处罚、追溯等一系列后续处理工作。”现场带队抽检的鄞州区市场监管局市场科负责人徐剑君说。

  肥料、农药等农资产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农民的收成和收益,因此,每年的农资商品大抽检势在必行。据悉,按照市局统一部署,这个月开始,全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陆续开展对农资商品的质量抽检,抽检的农资商品主要包括肥料、农药及农膜等,预计约400批次。

  “通过这样大范围、覆盖式的抽检,一方面便于直接剔除不合格产品,另一方面也是对经营者的一种警示。”宁波市局市场合同处负责人介绍说,自2011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检查各类农资经营户7815户次,抽肥料、农药及农膜等农资商品1190批次,查到不合格农资商品122批次。“其中不合格肥料104批次,主要为有效含量不足或水分含量不合格;不合格农药12批次,主要为有效含量不足、水分含量不足或PH值不符合国家标准;不合格农膜6批次,主要原因是拉伸负荷不合格。”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农资商品的抽检合格率一直保持在平稳状态,且近三年升势明显;农资消费投诉不热,12315热线5年共接到农资消费投诉316起,且呈逐年下降趋势。

  针对不合格农资,市场监管部门将立即转入后处理程序,通知各经销单位及生产商,告知其复检权利,要求其暂停销售并封存该批次农资商品。根据不合格商品的数量、品种及不合格情况,攻大奸戒小过,进行分类处罚,加大对涉案数量大、违法情况严重的处罚力度。据统计,2015年,市场监管部门共办理农资案件11起,罚没款总计9.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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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