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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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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存单忽悠债主

男子被判刑3年

  

  为了让债主放宽还款期限,男子将伪造的银行定期存单交给债主抵押,结果债主没被糊弄住,男子却因伪造金融票据罪,近日被慈溪法院判刑3年。

  40来岁的沈某是观海卫镇的个体经营户。两三年前,他向李女士借了10万元,一直没还上。

  去年8月,李女士催他还钱。沈某想出缓兵之计。

  几天后,沈某在银行将500元定存3年,顺利拿到了一张存单。一周后,他让做假证的以这张存单为样本,伪造了一张票面金额12万元的银行存单。

  去年9月底,沈某拿出那张12万元假存单,对李女士说:“我现在手头紧没有现钱,先将这张银行存单抵押给你,这样你可以放心了吧。”

  沈某本想尽快凑齐10万元还给李女士,再拿回那张假存单,就万事大吉。

  不料去年12月23日,李女士拿着那张存单去银行咨询真伪,当即被工作人员识破并报了警。

  两天后,沈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案发后,沈某已归还了李女士10万元,并取得了她的谅解。

  但这样并没有完,慈溪法院审理后认为,沈某伪造银行存单,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伪造金融票据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通讯员 叶胜男 虞燕 记者 胡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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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