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的人说,每人只需交980元,一年内就可以免费参加3~5次旅游。结果等我们交了钱,旅行社方面却又不承认了……”最近,有47名游客向宁波市旅游质监所投诉宁波一家旅行社,并提出了退款等要求。然而,在质监所调查处理过程中,旅行社却又否认曾有此承诺。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记者进行了多方采访。 记者 谢舒奕 47名游客投诉旅行社不守信——— 交钱后,原先承诺的免费游没有了 “旅行社起初说每人只需交980元,一年内可以免费旅游3到5次,可现在又说不可以了,我们都被坑了!”前几日,从舟山赶来的4名游客来到宁波市旅游质监所,向工作人员反映称,他们代表了当地47名游客,是想投诉宁波的一家旅行社。 在记者介入采访过程中,上述4名游客代表中的王女士向记者讲述了事件的经过。去年,王女士通过参加旅行团结识了宁波一家国际旅行社的负责人。前段时间,王从该负责人处获悉了一个关于办理旅游卡就能免费旅游的“好消息”,“对方跟我说,交980元费用办理旅游卡,就能成为他们旅行社的会员,每年可免费旅游3~5次,介绍其他客人买这个卡还能拿奖励,同时还能参与旅行社的分红,这些所得将以信用额的方式存放在旅游卡里,最高有4000信用额,在这家旅行社旅游时可以抵用。”王女士说,对方只是以口述方式告知的。但无论如何,她对可以免费旅游这一项最心动,而且听说有个天台旅游团不日就能成行。 于是,王女士相继将此事口头转述给自己的亲戚、朋友、同事以及邻居。大家对此深信不疑,一个推荐一个,队伍因此迅速壮大。很快,以王女士牵头决定办卡的客人就有47人之多。其中,有位唐先生一次性掏出3920元,替一家四口都办理了。 旅行社表现得也挺靠谱,不多久便组织了一次免费的“天台两天一夜游”。“旅游行程安排得还可以。”游客们表示总体满意。 可是好景不长。“大概过了1个多月,没见旅行社有任何关于免费旅游的动静,我们一打听,对方这才说,不一定再会安排免费旅游了。”大家又气又急,认为自己上了当。 旅行社否认有此承诺——— 双方签订的“确认书”上无此条款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这家旅行社负责人。经过一番沟通,对方就这些游客办理旅游卡一事以及所缴纳金额并无异议,但是就事件的部分细节以及关于“一年内免费旅游3~5次”的承诺予以否定。 记者从该负责人提供的一份于2016年4月13日与这些游客间签订的《瑞琦国际商务旅游卡申请确认书》中看到:“商务旅游卡办卡费为980元,公司赠送980等值的信用额,此卡售出不做退卡处理,信用额分五次以上消费,每人每次限最高使用200信用额,仅限本人航空线路报名,长期有效,用完止。”内容中未见免费旅游事项,同时对信用额使用作出了“不做退卡处理”、“仅限本人航空线路报名”等限制。 “条款都是白纸黑字写在确认书上的,而且确认书都是一式三份,是王女士夸大了事实。”该负责人表示,王女士既是游客,同时也是从介绍客人中获益的。 对此,王女士表示承认。但对于签订所谓的“确认书”,王女士则表示一直以为是“协议书”,全程也都是抱着信任对方的态度操作的,填表签字时也因此没有非常仔细研究条款,而且,确认书签字后,部分游客因为种种原因手头并没有拿到最终的确认书。 经调解,最终双方达成退款协议 就此事,双方进行了多次协商。最终,涉事旅行社同意这47名客人集体退卡。 同时,双方签订了一份《退卡协议》。记者从这份签了字、按过手印的协议书上看到:“没有报名参加过2016年5月7日至8日天台两日游的客人,全额退款”,而参加过天台两日游的则需扣除相应费用。 随后,针对此事,宁波市旅游质监所对该旅行社进行了行政约谈,并提出了几条整改要求。其中特别指出,旅行社在为游客办卡的过程中,需将真实信息告知办卡游客,并规范办卡流程;加强内部管理,对于业务员招徕游客办卡行为予以规范;等等。 旅行社负责人告诉记者,旅行社推荐游客办理旅游卡的初衷,是希望给游客得到价格上实惠的同时,能够为旅行社带来客源。“接下来,将进一步完善旅行社规章制度,对于业务员招徕游客办卡行为进行规范。” ■消费提醒 具体条款需写入合同 口头承诺易起纠纷 记者从宁波市消保委获悉,消费者办理预付卡,由口头承诺不完全兑现、协议以及合同签署不规范等引起纠纷的现象是较为多见的,重点涉及美容美发、健身、旅游等领域。“我们认为,在办理预付卡、VIP卡等的过程中,在符合契约精神的前提下,也就是说,相关条款设置合法合理,且双方对内容都是认可的情况下,经签字、盖章后,确认书的法律效力可以等同于协议、合同。但若条款里没写进,则一般视作无效。”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周丽娟表示。 市旅游质监所的副所长徐蕙也提醒广大游客,在遇到商家推销过程中作出的优惠承诺,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写入双方签字确认的合同,这样游客的权益才能更好地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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