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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 章丽珍 |
一名11岁的孩子,在没有家长陪护的情况下进入了一家大商场的室内真冰溜冰场玩耍,结果不小心摔倒了,还导致左手骨折。发生了这样的事故,责任到底在谁呢?最近,鄞州区消保委受理了这样一起消费纠纷。经过调解,最终商场方面承担了一部分的责任,总共赔偿了4000元。 暑假来临,去游乐场所玩耍的孩子日益增多。如何尽可能避免发生类似事故?家长和商家都应当注意些什么?昨天,鄞州区消保委的工作人员专门作了一些提醒。 记 者 毛雷君 通讯员 余 蕾 消费投诉 11岁孩子去滑冰左手骨折了 家长认为商家有责任 今年的六一儿童节,11岁的小郭和姑姑一起来到鄞州区一大型商场的室内真冰溜冰场玩耍。由于当天游玩的人比较多,加上是第一次滑真冰,小郭比较紧张,结果在没有和其他人接触的情况下倒地。他当时用左手撑到了冰面上,马上就觉得疼得不行。等到他慢慢挪到场边的时候,发现手抬不起了。事故发生后,小郭的哥哥开车把他送到了医院。检查后发现是左手腕骨折,需要住院治疗。最终,小郭住院一个星期,医疗费用达1.6万元。 小郭的家长就此与商场进行交涉,商场没有尽到应有的安全责任,应该赔偿相应的医药费和后续治疗费用。 小郭的哥哥郭先生告诉记者,他弟弟受伤的时候,滑冰场上只有一个安全员,当时也没有人及时过来帮助他弟弟。而且,滑冰场没有提供相应的护具,只有一副布质手套,导致摔倒时,没有足够的保护。 好在小郭进入滑冰场之前,主动购买了额外的商业意外险,可以获得最高额度10000元的赔偿,目前郭先生正在和保险公司协商,处理后续事宜。而且,由于小郭是在校生,学校里也购买了意外险,也有一部分赔偿可以获得,目前也正在与学校方面进行协商。 商家说法 未满12周岁的孩子要有家长陪护 家长有责任,但工作人员也疏忽了 对于这起事故,上述商场的客服经理鲍女士表示,真冰滑冰是具有一定危险性的运动娱乐项目。他们在醒目位置都已经张贴了警示内容,而且鼓励客户自愿购买5元一份的商业意外保险,以规避风险。据统计,有超过80%的顾客都购买了意外保险。 “在滑冰场里是有两种防护器具提供的,包括头盔和护膝护肘等,需要另外花钱租赁,但是我们会免费提供一副手套给客户。”鲍经理告诉记者,当时小郭同学没有另外花钱租用护具,这也是导致他受伤的一个原因。另外还有一个细节,鲍经理说,他们在滑冰场外张贴了提醒,要求12周岁以下的孩子要在家长的陪同之下,才能进入滑冰场。“很多小孩子都是家长陪着一起滑冰的。但是小郭同学个子比较高大,看起来超过了12岁,所以工作人员也没有仔细核查,就让他进去了。” 鲍经理说,其实滑冰场里是有专业的教练指导大家的,但是需要另外付费,小郭同学没有聘请教练,一直是自己在玩耍。出事的时间正好是午饭期间,安全员在轮换期间,而且冰场面积较大,可能一时间没有发现他受伤了,但是事后商场方面还是积极处理相关事宜的。 商场方面表示,下一步他们将和保险公司协商,打算把保险额度提高到20000元,这样就可以更好地保障客户的利益,同时也会按照滑冰场的客流情况,按比例增加安全员的数量,尽量把安全隐患降到最低。 消保委 确保游乐场所安全 商家和家长都要上心 出事之后,鄞州区消保委进行了积极的协调。消保委工作人员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溜冰场作为经营方,有义务保障消费者在其经营场所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而作为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父母,小郭的监护人未尽到相应的监护责任。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由溜冰场支付4000元,作为赔偿。 同时,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随着暑假到来,会有越来越多的孩子到各种游乐场所游玩,其中也会存在各种安全隐患。作为家长,一定要切实履行自己的监护责任,不能让孩子独自进行有一定危险性的游乐活动。同时,要增强保险意识,给孩子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购买相应的保险,以尽量规避风险。而各种游乐设施的经营方和管理方,也要规范相应的安全措施,在醒目的地方张贴有关警示标语和图案,进行充分告知,并且要配备足够的安全和救护人员,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的游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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