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通讯员 顾淑敏)日前,消费者张女士向象山消保委求助,希望能帮她找回刷卡刷丢了的130元钱。 5月29日,家住象山西周的张女士在丹城城区的一家服装店购买了一件价值130元的衣服,并用农信社信用卡刷卡支付。6月底,张女士收到了信用卡账单,发现账单显示5月29日9:41被收取了两笔130元。为此,张女士专程来到服装店,店主也不明原由。双方争议不休,于是张女士转而向消保委寻求帮助。 调解人员要求双方当事人提供各自归属银行的交易详单,令人纳闷的是,张女士提供的银行账单内确实显示被刷两笔130元,店主的银行账单内则显示只收到一笔130元(实际是129.35元,差价部分为银行手续费),双方提供的银行账单均有银行公章。 张女士的第二笔钱到底被谁“拿”走了呢? 据双方当事人回忆,当时确实刷了两次卡,第1次刷卡机显示刷卡未成功也未生成签购单,然后进行了第2次刷卡,才提示成功。而张女士信用卡账单中显示的两笔交易记录也确实是发生在同一分钟不同秒,显示的交易对象却是两家不同城市不同名称的商户。 对此,调解人员联系了张女士的信用卡银行,确认两笔交易都是成功的,且至今未发生过退款情况。于是消保委联系服装店刷卡机的提供商,要求其确认刷卡交易情况。 经过多次沟通,刷卡机提供商最终回复,在其上级支付公司处确实找到了那笔“丢失”的130元。支付公司表示将立即退还多收取的费用。至于张女士提出的赔偿问题,目前正在进一步协商中。 通讯员 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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