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房伟)1月26日上午,宁波市民政局受市政府委托,与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签订了2017年度公共巨灾保险合同。根据合同,市政府出资5700万元,为全市城乡居民购买总保额7亿元的巨灾险。 这其中,因台风、暴雨和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次生灾害造成的人身伤亡抚恤保险3亿元,居民家庭财产损失救助保险3亿元,因突发重大公共安全事件造成的人身伤亡抚恤保险1亿元。这是新年伊始市政府为全体市民送上的一份“保险大红包”。据了解,2017年的公共巨灾保险项目、保险范围和保险对象等与2016年保持一致。 作为全国首批巨灾保险试点城市,2014年11月,我市建立了公共巨灾保险制度,这也是我市通过现代金融保险手段提高应对重大灾害风险能力的一个创新举措。实施两年多来,共启动大面积巨灾理赔4次,保险机构共向16.5万户受灾居民支付救助理赔款9515万元。 其中,2016年第14号台风“莫兰蒂”和第17号台风“鲇鱼”带来的洪涝灾害中,保险机构共对28151户受灾家庭支付巨灾理赔款1593万元。公共巨灾保险在去年台风灾害救助中再一次发挥了独特的民生保障作用。 为减轻大灾时人工查勘工作量,推进巨灾理赔更加精准、高效,去年市政府还出资600万元,资助保险机构引入现代测绘技术,在全国率先创新建设水灾远程核灾定损理赔管理系统。 运用该系统,一旦发生大面积洪涝灾害,不必逐门入户测量进水位就能准确了解住房受淹情况。2016年首期选取了鄞州、江北、奉化、余姚共560个处于低洼地的行政村先行建设,共入户测绘居民家庭32.5万户,在去年的台风灾害理赔中初步发挥了快速定损的作用。此外,该系统今后还可以为政府部门开展灾害预报、灾情研判、救助实施、灾后评估等提供准确的量化依据。 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我市建立公共巨灾保险制度,有力地提升了我市抗灾、救灾、减灾的能力,构建了政府、保险机构与基层组织共同参与灾害救助的体系。2017年是我市公共巨灾保险三年试点期的最后一年,将对三年试点工作的绩效进行综合评估,在此基础上,立足惠民、利民、便民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公共巨灾保险,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公共巨灾保险在灾害救助、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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