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民营经济·市场监管之窗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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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2月0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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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发布风险警示通告

部分进口捷豹汽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日前,质检总局发布了2017年第1号风险警示通告,通告称:质检总局近日收到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报告,称其进口的2013-2015年款部分捷豹汽车的车辆燃油供油管与车辆底部护板及车身之间没有保持足够的间隙,可能导致燃油管磨损,极端情况下会造成汽油泄漏,存在可能引发火灾的重大安全隐患。据该公司统计,此缺陷汽车涉及进口2013-2015年款部分捷豹XF系列汽车,车辆生产日期为2013年5月1日至2015年6月15日,共计22338辆。

    质检总局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口工业产品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上述情况发布风险警示通告。质检总局表示将高度关注该缺陷处置进展,视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同时督促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应尽快组织实施缺陷召回相关工作。相关授权经销商应配合所在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调查监管工作,并及时报告召回实施情况。

    宁波检验检疫局根据通告要求提醒相关消费者,请尽快联系授权经销商进行确认。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汽油泄漏或在车内闻到汽油味,应停止使用车辆并联系经销商进行处置。建议在车辆安全隐患消除前尽量避免靠近点火源或者高温区域,由此缺陷造成伤害的消费者可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提供有关信息。另外,宁波辖区捷豹汽车授权经销商应明确通知相关车主存在的缺陷及应对措施,并向所在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告进展情况,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和公众权益;届时,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会督促辖区内进口捷豹汽车经销商配合总经销商认真履行通知、免费维修等责任和义务,并做好随机抽查等监督工作。

    根据宁波检验检疫局了解的信息,宁波地区共有4家捷豹授权经销商,分别为慈溪路德行汽车有限公司、宁波丰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宁波天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宁波永达路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相关消费者可就近联系进行确认。

    记者 劳育聪 

    通讯员 施波 金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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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