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庞锦燕)记者日前获悉,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已经正式针对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唐德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唐德影视)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不正当竞争诉讼。据了解,浙江广电的主要诉请为要求唐德影视停止使用《中国好声音》电视栏目名称等系列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要求唐德影视赔偿1.2亿元经济损失。 2012年,《中国好声音》电视栏目在浙江卫视开播,之后取得了巨大成功。作为该栏目名称唯一的合法权益人,浙江广电表示,从未将《中国好声音》电视栏目名称转让给包括荷兰Talpa公司在内的任何第三方。此前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裁决的对象是《the voice of电视节目模式许可协议》的合同纠纷,浙江广电及浙江卫视自始至终不是该合同的当事人。 浙江广电表示,自2016年初以来,唐德影视多次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官网等途径,宣称其享有《中国好声音》电视栏目名称的独占权益,并筹备制作《中国好声音》节目,同时,利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裁决发布片面不实信息,并对“名称之争尘埃落定”、“为正版《中国好声音》加油”、“打击盗版维护正义”等表述进行突出加粗显示。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是被迫才诉诸法律,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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