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榜) 宁波市葛岙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工程占地区、水库淹没区)移民实物调查已经结束,并完成了调查成果建卡工作,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第471号)第七条规定,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对葛岙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成果予以公示。现将公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示期限: 葛岙村 2017年4月19日—4月25日 下蒋村 2017年4月19日—4月25日 沙栋头村 2017年4月21日—4月27日 排溪村 2017年4月21日—4月27日 二、公示内容:人口、房屋、房屋附属设施、村集体设施和坟墓。 三、复核申请:在公示期内,当事人如对本次公示的调查成果有异议,可到村委会办公点反映,领取并填写《葛岙水库工程实物成果复核申请表(一榜)》。工作时间为: 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四、复核时间:从开始公示后的第5天起,由调查组对当事人递交的《葛岙水库工程实物成果复核申请表(一榜)》内容进行复核。葛岙村开始复核时间为4月23日,下蒋村开始复核时间为4月23日,沙栋头村开始复核时间为4月25日,排溪村开始复核时间为4月25日。 五、监督举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本次公示工作中,广大群众可通过写信、电话等方式向宁波市葛岙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监督举报有关情况。监督举报箱设在各村村委会办公点,监督举报电话:0574—88975691。 特此通告。 宁波市葛岙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 二0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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