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福利企业的条件是什么? 答:纳税人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对安置残疾人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1)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2)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3)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福利企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1)企业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根据我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2)企业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3)企业为在本企业就业的持证残疾职工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按照企业实际缴纳的50%给予补贴。(4)企业集中安置奉化区户籍的持证残疾人员,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个月我区最低月工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 哪些情况不能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答:(1)纳税人中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的。(2)增值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营改增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税目(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和娱乐服务)范围的服务取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税收入的比例达到50%的纳税人,但不适用于上述纳税人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 申请福利企业需要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首次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应向国税部门提供以下备案资料:(1)《税务资格备案表》;(2)安置的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3)安置的残疾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 福利企业需向民政部门报送哪些资料? 答:(1)《宁波市残疾人就业单位基本信息核实表》;(2)残疾职工当月社会保险参保清单;(3)残疾职工的工资清单(需签名)和通过银行发放工资清单;(4)当月残疾职工电子考勤汇总表;(5)《宁波市残疾人就业单位安置残疾职工核实表》;(6)《宁波市奉化区残疾人就业单位新增残疾职工登记表》;(7)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8)新增或退出残疾职工的社会保险人员变动表。 福利企业申请退还增值税时,需国税部门报送哪些资料? 答:(1)《退(抵)税申请审批表》;(2)《安置残疾人纳税人申请增值税退税声明》;(3)当期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的复印件及由纳税人加盖公章确认的注明缴纳人员、缴纳金额、缴纳期间的明细表;(4)当期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或纳税人加盖公章的按月为残疾人支付工资的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