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石 10月14日上午,一辆小汽车在桐照村旧码头停车时不慎翻入海中,桐照村百位村民齐心协力,几位村民还跳海施救,终将受困的孩子救出。该事件一经报道,迅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他们的义举感动了不少人。然而在见义勇为之后,我们的相关部门是否应该做些什么呢? 在此次救援过程中,几位跳海施救者有人受了伤,有人手机泡了水,可能他们并不在意,但是我们不能忽视见义勇为者的权益,特别是在有《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这样一个法规支持的情况下。笔者了解到,虽然见义勇为者可以向政府部门申请见义勇为认定,但这种情况比较少。大多数时候,见义勇为是在媒体报道后,相关部门才着手了解继而为之申报。 然而,还有一些没有报道的见义勇为事件,部分单位组织对此并不重视,往往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见义勇为者的权益自然难以得到保障。 笔者认为,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村级组织,应当重视见义勇为的申报,对见义勇为者给予更多关注。这也是给群众的一种态度——在见义勇为的背后,有政府为你撑腰。如此,我们的社会才会更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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