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被明确作为十四条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街道作为最基层一级政权单位,是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最前沿阵地,同人民群众的接触最直接,联系也最频繁,可以说街道的依法执政行政状况,是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最直观感受。围绕十九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按照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新部署、新要求,岳林街道要不断强化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特别是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房屋征收、土地收储等工作,重点解决街道法治力量与法治街道建设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一、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与依法行政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法治及依法行政意识不强,“重人治、轻法治”的传统观念还没有从根本上消除。在实际工作中,重人治轻法治,工作上喜欢凭主观意志或依靠行政命令,不按法律规定办事,重大决策不民主,不注重科学性和合法性。 二是街道权责不对等,管理难、执法难问题突出。当前,法律赋予街道的职权很少,在实际工作中,街道工作十分繁杂,涉及面广,可谓千头万绪、包罗万象,特别是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繁多。另外,一些管理难度大、无明确管理部门的工作一般也落实到街道,由街道负第一责任。但由于街道的责与权不配套,街道缺乏处理具体事务的职权,在拆除违章、土地保护、计生执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管理等工作中,普遍存在管理难、执法难问题;而街道为了完成任务,只能开展一些集中清理、联合执法的活动,这种运动式的执法活动的合法性难以保证,从而使街道处于一种比较尴尬的境地。 三是广大群众法律素质不高,法律意识不强。虽然已进入“七五普法”,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由于受传统观念及小农意识的影响,农村群众中还普遍存在“忌讼”观念,遇到纠纷和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采取息事宁人或找政府解决,而不愿到法院打官司,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问题。 四是部分村干部对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认识不够。一方面是部分农村干部法制意识淡薄,不适应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新形势。部分村干部思想观念、思维习惯、工作方法、工作作风仍停留于过去的以行政手段管理为主的工作模式,民主法治意识不强,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比较差。有时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群众意见很大。另一方面是有些村干部错误地认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就是普法,只强调村民知法、守法,而忽略了村民用法,致使群众学法用法积极性和自觉性不够,效果不理想。 二、相关建议 (一)提高街道机关工作人员法治能力。 一是加强公务员和执法队伍学习培训。按照公务员和执法队伍建设目标要求,以抓好办案和行政审批质量效率为突破口,建议区级法治部门牵头抓好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岗位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建设,建议在培训过程中充分注重招商引资、征地拆迁等实际案例剖析,避免工作人员因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导致出现工作后遗症。同时,按照“轮岗”要求把工作人员推向拔钉清零、招商引资、征地拆迁等重点工程项目一线锻炼,进一步提高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及执法水平能力。 二是进一步理顺行政管理体制,真正做到权责一致。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明确街道与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真正做到权责一致。实际工作中,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必须切实履行监督和日常管理职责,不得随意将一些属于职能部门日常监管的职责交由街道负责。同时,对有关社会事务和经济管理职权,要通过合法的形式,如委托等方式,放到街道一级,方便街道协调管理。当前,我们正在推进“四个平台”建设工作,结合机构编制改革,明晰“四个平台”和各大办的责、权,加快区级职能部门下派力量配备到位并集中办公,从根本上将行政的决策与执行、行政审批与管理、行政处罚与执法等等区别分离开来,以完善和规范行政运行机制,建立民主、公正、法治与服务的公共行政,实现行政管理民主、法治、科学、高效的现代化目标。 (二)提高农村干部法治能力。 一是在法治村(社区)创建中增强法治意识和能力。坚持并深化“依法治理、居民自治、民主管理”的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模式,通过层层试点,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稳步推开“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二是强化学法用法及实践锻炼。村(社区)干部同步参与街道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增强法治意识;吸收农村(社区)干部进入征迁指挥部,在一线工作办案中提升法治工作能力。 (三)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一是推动志愿工作普遍化。第一,做好志愿服务引导。充分发挥“何美蓉道德模范工作室”等品牌优势,积极服务群体普法教育。通过律师志愿者和心理咨询志愿者对特殊群体的帮扶教育,让社区矫正人员也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来,从而顺利回归社会。第二,做好志愿援法工作。依托社区法律工作室,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提高全民法治意识。第三,做好志愿监督工作。街道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乡贤、社会知名人士等组成社会管理监督者,积极参政议政,助力街道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二是创新法治教育、法治文化宣传方式,力促社会崇尚法治思维。继续开展好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通过举办法制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展出宣传版面等载体,广泛开展法律宣传,不断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执法环境。 三是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要继续对文化娱乐市场实施“高压”政策,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坚决取缔“违法”与“丑恶”现象,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岳林街道课题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