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燕 严歌苓的长篇小说《芳华》带有极大的个人自传色彩,她用自己在文工团做舞蹈演员的经历追忆了别样的青春年华。她说:“这是我最诚实的一本书,有很多我对那个时代的自责、反思。” 《芳华》塑造了一组文艺兵群像。上世纪70年代,一群正值芳华的少年——质朴善良的刘峰、因不良习气被集体歧视的何小曼以及林丁丁、郝淑文、萧穗子等,在西南某军队文工团朝夕相处,在严格的军纪和单调的训练中发生情感纠缠。小说用40余年的跨度,展开他们命运的流转变迁,倾情赞美了男兵刘峰超越自我本能的善良和利他心。 作者在小说中化身为萧穗子,用萧穗子的视角来记叙和回忆,重现了那个年代里青春的混沌、感性、浅薄和蒙昧。情书、暧昧、攻击、从众、虚荣、自卑等等构成了一幅特殊时代特殊环境里青春期的世相图。作者把人性的弱点一点一点剖析出来,放到阳光下翻晒,看似平静克制,读的人却触目惊心。严式风格的叙事腔调、节制性煽情和宿命感果不其然地令我感动又伤怀。 刘峰,一个好到“过分”的好人,他尽自己所能帮助团里的战友及周边百姓,他心灵手巧,是团里的木匠、铁匠、电工、陪练、心理开导师……他好得近乎没有瑕疵,他以“模范标兵”的姿态在被需要中活得心满意足,由此,还得了个雷又锋的诨号。刘峰爱慕着林丁丁,几年来,一直严苛地克制着自己的情感。在某次单独相处中,他向林丁丁表白,并情不自禁触摸了她的后背。刘峰的可悲之处在于-——“那样一个英雄,我们曾经给了他很多的褒奖和赞美,但却没有一个人把他当真正的活人去爱他。” 而接下来,人性的软弱和卑劣部分便从阴暗的角落里张牙舞爪地伸了出来。如果之前的刘峰是只完美无缝的蛋,那么,“触摸事件”之后,这个蛋便裂缝、发臭了,大家团结一致,个个争着去踩它一脚并将之踢到老远。因为“在心的黑暗潜流里,我们从来没有相信刘峰是真实的”。红楼里那群浑浑噩噩的青春男女一面享用着刘峰的好心眼,一面从不停止质疑他的好心眼,所有人都想看到刘峰露馅,伺候他露出人性的马脚。直到“触摸事件”发生,大家都松了口气,终于可以安然回到黑暗里歇息——“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一直蒙受着刘峰恩惠的“我们”从起先的“想不出坏话来讲刘峰”到“刘峰反正已经落水,不参加人群痛打他几下说不过去,会得罪多数”。“我们”在跟风批判刘峰之中获得了宣泄丑恶的快感,在集体痛打的狂欢里混得“合群”。看到这里,我讶异人原来是可以坏得这样没心没肺的,那种非刻意的恶、年少的愚昧和浅薄让我想起现在的校园冷暴力和网络暴力,都是融为集体、相互借胆去孤立、攻击一个人,优秀、光鲜是那个人的原罪。很多时候,你以为只是随大流,混在人群里附和几声,既有个宣泄点,又造不成什么严重后果,好与坏,真与假并不重要,而对当事人来讲,你的“随声附和”就是无形的刀,一把把无形的刀朝当事人挥去,伤害是无可避免的,甚至,还会令她(他)彻底绝望。 公审时,看起来矮了一大截,汗水和泪水从军帽下滴落一地的刘峰是多么让人心疼!那些他曾倾心帮过的人挥着拳头拼命喷射批判台词时,他该有多寒心!“触摸事件”让刘峰的人生轨迹彻底改变,党内严重警告、下放、调回老连队、参加中越战争、残疾、贫穷、离婚、疾病……让人尤其动容的是,即便这样,他的内心依然对这个世界怀着最大善意,对小曼、对妓女小惠、对小战士——为找到小战士的埋骨处,他一次又一次去中越边境,哪怕在战争中负伤命悬一线,他还是选择冒死帮驾驶员送给养弹药……舞蹈团的姑娘们曾以为刘峰是为了迎合时代标准而变成雷峰的,在多年后的回忆和错愕中才明白,他是天性的淳朴和善良,是无条件非功利的好。其实她们当年都有“把柄”在刘峰手里,可他并没有泄愤报复,而是对她们一如既往。自责和忏悔已经晚了,刘峰因癌症走向了生命的终点。即使在自己身患重症时,他依然谦卑、平静,躲起来不想麻烦任何人。岁月、时代和集体无意识的恶意辜负了一个真正的好人,留给人无尽的唏嘘。 《芳华》原名为《你触摸了我》,回应小说中最重要的“触摸事件”。改为《芳华》似乎更能突显主旨:芳香的花,美好的年华。既隐喻了青春岁月,又能理解为刘峰高贵的人格如芬芳的花香,香远益清,值得被永远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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