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林杰荣 自高检院下发《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的通知》以来,区人民检察院快速反应,主动部署相关工作,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为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展相关专项活动。 2月2日,区人民检察院针对部分网吧违反法律规定接纳未成年人上网,从而导致未成年人在网吧发生犯罪行为的现象,对相关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得到相关部门大力支持。 2月6日,区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干警受邀参与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网吧的全面排查活动,对个别发现的未按照规定在营业场所入口处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以及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及时建议相关部门做出相应处罚,并建议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等违规行为保持严管态势,尤其是在学生放假期间,以此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检察官温馨提醒:未成年人进网吧等营业场所上网,对自身成长危害极大。未成年人辨识能力较弱,法律意识较为淡薄,易受网络上不良信息侵扰,导致盗窃、涉黄涉暴等犯罪行为发生;未成年人尚处身心发育阶段,沉迷上网尤其是通宵上网对身体健康十分不利,甚至会沉溺于幻想而脱离现实,无法正常与人沟通;未成年人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容易沉湎网吧,导致学业荒废;网吧等营业性场所出入人员较为复杂,容易发生各类纠纷或犯罪,对未成年人可能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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