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A2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8年06月08日 星期五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以上班为名盗窃厂内物品

两男子被抓后牵出同犯

    􀴁记者 蒋凯

    通讯员 毛幼兰

    本报讯 两男子以上班为名一天内多次进出工厂实施盗窃,销赃获利。近日,西坞派出所查获一起盗窃案件,5人落网。

    4月23日,西坞派出所接到白杜一家镀锌厂的报警,称30余块锌板被盗,价值1万余元。接警后,民警经过缜密侦查,锁定了两名贵州籍犯罪嫌疑人龙某、麻某,并于27日在鄞州区东钱湖镇一公寓内将2人抓获。经审讯,龙某交代了以上班为名进入厂内,趁人不备,在车间及仓库盗窃锌板,每次得手后将锌板用衣服包裹运到事先停于厂外的面包车上。通过监控,民警发现其进出厂区10余次,守在厂外的驾驶员负责接应赃物,并驾车一起逃离。

    5月14日,民警通过侦查,发现龙某将盗来的锌板卖给了一名河南籍女子,该女子住在温州。当天,民警在温州市鹿城区公安分局的配合下,在一小区的暂住房内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雍某,并当场查获赃物锌块101块。据雍某交代,这些锌块是她在明知来源不正的情况下,从龙某手中购得。据雍某交代及线索侦查,民警发现雍某另有一名同犯杨某。

    5月24日,犯罪嫌疑人杨某到西坞派出所投案自首,交代其于4月23日,在雍某的授意下,到宁波与龙某等人碰面,收购锌板30余块。

    5月29日,在铁路宁波站派出所的配合下,民警在宁波火车站抓获犯罪嫌疑人石某。据其交代,在龙某、麻某到白杜的镀锌厂内实施盗窃时,他在厂外开车接应,次日帮助龙某将盗窃所得的锌板卖给犯罪嫌疑人杨某。

    目前,龙某等5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