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A5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8年06月27日 星期三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迫于曝光压力被执行人主动还款

    􀴁通讯员 陈群力

    本报讯 2010年4月20日,阮某向张某借款32000元,并约定于2010年5月19日归还,但阮某一直未归还。2016年12月1日,张某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月22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阮某在规定时间内分期支付借款本息40000元。

    之后,阮某未按期履行,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阮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等材料,阮某未按期申报财产,也未按执行通知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也无法联系上阮某,经过多次寻找未果。法院决定对阮某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

    今年4月26日起,区人民法院开展“决胜执行”攻坚行动,将阮某等一批失信人员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并在岳林广场、仁湖公园等公共场所的大型LED屏幕滚动播放,同时在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同步推送,以达到惩戒、震慑作用。果不其然,近日,阮某主动来到法院要求履行案款,称其亲朋好友看到曝光信息后,纷纷来询问情况,其信誉受到了很大影响,倍感压力,愿意与申请人和解,一次性解决执行案件。最终,张某与阮某达成和解协议,阮某也已经一次性将债务履行完毕。

    法官说法:

    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是对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的挑衅,严重阻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在当今社会,诚信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信用愈发成为一项宝贵的社会财富,有必要营造一个“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一步失信、寸步难行”的良好社会氛围。

    在本案中,法院通过对阮某的信用惩戒,对被执行人施压,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在公众平台上曝光被执行人等手段,让其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和质疑。同时,法院准确把握信用惩戒的力度,在阮某履行债务之后,法院及时撤下其失信名单,解除对其限制消费,并在公众场合和公共媒体上撤回对其信用信息的曝光。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