裘七曜 1851年6月,美国的《民族时代》刊物上连载了斯托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连载结束后,如旋风席卷大地,引起了巨大反响,受到了民众的广泛关注。它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当时社会上反奴隶制的情绪,间接影响了后来美国南北战争的爆发。所以,11年后美国总统林肯在白宫接见作者时曾跟她开玩笑地说:“写了一个小册子,结果引发了一场战争。”而有人则说“这是文学史上最伟大的胜利。” 小说主要围绕奴隶制度的罪恶与不道德而展开,正如一位熟稔法律的智者言:处罚一个人最残酷的方法莫过于让他失去自由。而在这种制度下,奴隶如商品被奴隶主自由买卖,租借、抵押、批发等等。任凭那些高高在上的白人随意操控,他们的家庭随意被拆得四分五裂流离失所,他们的生命甚至随意可被绞杀…… 小说采用穿插轮叙的方式对黑奴的不同遭遇进行描述,比较明显的是主人公汤姆和艾莉查夫妇的对比。 主人公汤姆,他笃信上帝、敦厚善良、品德高尚,但又逆来顺受又不知反抗。他作为希尔比庄园里的管家,勤快能干且任劳任怨,所以大家都喜欢他。而奴隶主希尔比一家也温和慈祥,待他不错,特别是希尔比的儿子更加喜欢汤姆叔叔。后来由于希尔比股票投机失利,票据落入奴隶贩子赫利手中,他不得不将自己的黑奴卖给他抵债,而汤姆偏偏被满口人道主义却伤天害理的奴隶贩子赫利看中。从此汤姆的人生发生了跌宕起伏的变化。汤姆在运送奴隶的船上认识了善良纯洁心地单纯的小女孩伊万杰琳,她对任何人都没有偏见,自然,对黑奴也能平等对待。她很喜欢温和善良的汤姆,她请求父亲圣克莱尔买下汤姆,圣克莱尔也是一位富有同情心的奴隶主,汤姆跟随他后过的还可以。但随着伊万杰琳患病死去和主人的意外身亡,汤姆又被作为财产卖给了一位棉花农场主烈雷格。烈雷格是个凶残暴戾的奴隶主,经常毒打奴隶,他的形象其实就是南方大地主的代表。他不满汤姆的善良正直乐于助人,而汤姆毕竟也有自己做人的原则,不屈服于他,最后被打死。 在汤姆几易其主的过程中,他始终尽心尽职为主人服务,善良为本。正因为这样,在残酷的制度压迫下,逆来顺受,不敢反抗的他最终遭遇了悲惨的命运。 艾莉查夫妇是与汤姆形成对比的两个人物。艾莉查是希尔比夫人的女仆,很受夫人的疼爱,在得知主人要将自己的孩子卖给贩子赫利时,她毅然选择了逃跑。而他的丈夫乔治聪明机智,是另外一个农场主的奴隶,长期受着主人的虐待,他决心逃到加拿大为自己寻找自由。后来艾莉查与丈夫在逃跑途中重逢,一家人千辛万苦逃到了加拿大,终于迎来了向往已久的自由。在写到乔治一家成功到达加拿大时,作者是这样描述的:他们在这个新的地方,没有一寸土地,没有一间房屋,有的只是天上飞的鸟儿和蓝蓝的天空,但是他们却无比兴奋,他们从来没有感到比现在更富有过。 乔治夫妇敢于反抗现实,敢于为自己追求自由,这是他们的命运区别于主人公汤姆的原因。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只有反抗,才能寻求光明和自由。 在小说的末尾,希尔比的儿子,来寻找汤姆,却不得不接受汤姆已被烈雷格打死了的现实,他很悲痛,回到家中他解放了名下的所有奴隶,奴隶们却不愿离开他的庄园。他说:“你们可以不离开我,庄园里仍然需要许多人来工作,主宅里也需要佣人,可是你们现在都是自由人,按我们的约定,我为你们的劳动付报酬。还有一点益处是,一旦我负债,或者我死去——这两种情况都有可能发生,你们不会被别人抓去做奴隶。”以这样一种方式结尾,给读者带来了很大的安慰。其实可以看出,作者借乔治少爷之口,某种意义上为废奴隶制度指明了一个方向。 小说人物特点突出,描绘生动,特别是对汤姆叔叔的语言和动作描写惟妙惟肖,那内在的情怀,动人的温度,深深地打动了读者的心。 斯托夫人是19世纪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她是坚定的废奴主义者。她1811年出生在美国中部一个基督牧师家庭,自幼目睹黑人奴隶悲惨的生活遭遇,幼小的心灵受到极大的触动。婚后,她在丈夫的鼓励下,从事文学创作,写成《汤姆叔叔的小屋》一书。 从文学价值上看,《汤姆叔叔的小屋》是一部语言优美、情感深厚、直逼人心的小说,作者具有极强的叙事能力,富于冲击力,同时在情节起伏上也把握得很有火候,使得这本书在小说史上占有很独特的地位。从历史意义上看,本书深入描写了美国奴隶制度的黑暗面,揭露了其罪恶、残忍的本质,被认为是一篇伟大的反对奴隶制的宣言,是抨击美国奴隶制的不朽之作。小说成功塑造的黑人形象,在世界文学长廊上镌刻下黑人的群像,对后世的文学创作有其深远意义。 正如南非前总统曼德拉言:我们不反对白人,但反对他们至高无上的权力。法布尔在他的《昆虫记》里写道:万物都是平等的,不管他是多么微小,至少他是生命。 有人说,人只不过是一根芦苇。可是,风吹过的时候,芦花照样也会飞扬。更何况那是一根有思想的芦苇:他那自由的灵魂携爱,总是要向着星晨飞翔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