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柳家欢 通讯员 顾大明 毛开妮 本报讯 无证驾驶上路本就违反交通法规,残疾人无证驾驶更是加重安全隐患。8月28日晚上,大桥交警中队就查处了一起残疾人无证驾驶的案件。 当晚10时许,大桥中队民警在桥西岸路附近进行路面整治过程中,拦截了一辆黑色丰田轿车,发现该车驾驶员竟然是位双手残疾的残疾人,民警立即把他带回了交警大队。 “这辆车在桥西岸路上由北往南通行过程中,被检查发现。按照现行驾驶证申领、考驾照的条件要求,这类身体残疾是不允许考取驾照的,很明显这名驾驶人员不具备考取驾照的条件。”大桥交警中队中队长林孟华告诉记者,经过核查,该残疾人确实为无证驾驶。 据了解,驾驶该车的张某来自河北,目前自己经营一家店面,其双手属于先天性二级残疾。在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张某因多次无证驾驶,分别于2014年、2017年先后两次被民警查获并予以处罚。 依照相关交通法规,目前张某面临200至2000元罚款的处罚,考虑到他的实际残疾情况,民警没有进行拘留处罚,但是要求他在监护人的监管下做出相应承诺,禁止无证上路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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