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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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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

获宁波市“十佳政法单位”提名奖

    􀴁通讯员 林杰荣

    本报讯 12月14日,在宁波市“双十佳”先进事迹宣讲暨政法队伍建设推进会上,区检察院获得宁波市“十佳政法单位”提名奖。

    近年来,区检察院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积极推进先进基层院建设。在服务中心方面力度精准,制定出台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助力“剿劣战”专项行动、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等系列工作意见,积极护航各类重大活动,始终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在履行主业方面扎实有力,在全省首推“双轨制”设公安机关检察官办公室工作模式,在全市首家推动区委区政府出台意见支持开展公益诉讼,建立“派驻+巡回”行政执法监督模式,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件,办案量位居宁波市前列,创设“基层检察室+未检”工作模式被《检察日报》作为工作亮点予以报道;在队伍形象方面持续提升,全面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主培养、强练兵,开展各类培训75次,大力提升综合素能;注重文化引领,深植“忠于法、慎于行、严于身、淡于名”的奉检精神,队伍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提升,涌现出了检察机关全国个人一等功、全国侦查监督业务标兵、全省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全省社区矫正先进个人、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等一批先进典型。

    区检察院先后被评为宁波市基层检察院综合先进单位、浙江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先进单位,还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联系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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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