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许犇 通讯员 陈旻 本报讯 1月25日,区综合执法局联合区住建局对锦屏街道桥西岸路484幢6-7号一违章小间与屋顶水箱进行了拆除。 据悉,近日该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桥西岸路484幢6-7号存在违章搭建、自设水箱等严重危害房屋安全问题。经执法队员现场勘查,该房屋天井有一间18平方米的小间,而三层阳台板顶部西侧则安装了一个750L的圆柱体水箱。该幢三层小楼被房屋产权所有人隔成10余户小间用于出租,屋主自搭自建顶楼水箱以解决租户的生产生活用水问题。 “水箱安装在自制钢架上,钢架构造较为简易,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建议停用水箱或拆除。”受委托的浙江中浩应用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经专业技术鉴定后,确认了屋顶水箱的危险性。同时执法人员查实,该天井小间未经规划审批,属于违法建筑。 确认违法事实后,该局与区住建局分别与该房屋产权所有人进行了联系,但该房屋产权所有人拒绝配合调查。对此,1月25日下午,该局组织20余名执法人员联合住建部门,对该房屋天井小间与屋顶水箱进行了依法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