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华良 通讯员 吴侃侃)昨天,区渔业局组织执法人员在象山港海域内开展春捕渔船安全大检查,确保渔船安全。 区渔业局严格落实“渔船编组生产、结伴航行”等制度,提高外海捕捞渔船互相照应能力,并安排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督促714艘外海捕捞渔船开启北斗系统和AIS船载终端,以便随时取得联系。要求外海捕捞渔船严格按规定显示和使用雾灯、雾号,加强渔船在雾中、夜间等能见度不良条件下航行作业和锚泊的值班眺望。做好灾害性天气气象预警工作,将海上天气情况马上告知渔船,并有针对性地指导渔船防风、防碰撞工作。督促渔民坚决摒弃“抢船头”不良习惯,防止渔船特别是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 针对春汛期间渔船作业特点,区渔业局开展海上各类作业渔船隐患大排查工作,严查象山港海域内违章指挥、违章载客、违规作业:严堵渔船超员、超载、超高、超航区、超抗风航行生产。执法人员实行全天候巡查,重点对帆涨网、渔运船等高危渔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坚持边排查边整改。 区渔业局与沿海三镇一起对象山港海域内作业的160艘小型捕捞渔船进行了安全检查,严查消防设施及救生设备,杜绝渔船“带病”出海捕捞。小型捕捞渔船出海作业前必须配备AIS防碰撞,及时收听气象信息,夜间作业要开启信号灯,禁止在航道上作业,注间避让进出港的大型渔船和货轮,坚决打击无证捕捞、人员超载和抗风浪航行作业等违规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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